作者:“胡财神”现形记 日期:2013-06-02 11:31:59
“胡财神”现形记
第一回 胡“财神”贪污有术 造假象光环罩身
如同武侠小说中那些擅长以易容术行走于江湖的高手一样,原金堂县赵镇财政所所长,后升任金堂县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副局长胡友德贪婪的真面目,一直掩藏在“县人大代表”、“优秀干部”的耀眼光环及“朴素谦和”的外表之下。直到有一天,反贪利剑的锋芒将胡友德的迷人“易容”撕破,在金堂县创下贪污金额最大、处刑最高两项“纪录”的贪官真容方显露出来。
胡友德,1988年走马上任金堂县赵镇财政所所长。从此这位手握财权的财政所长,成了许多人心目中的“财神爷”。“只要胡所长大笔一挥,就能从赵镇财政所借出资金”,胡友德自然比谁都清楚自己手中那支笔的分量。
按照有关规定,凡是从财政所借贷出资金的借款方,在到期归还资金时,还应该向财政所交付一定比例的资金占用费(即借款利息)。久居财政所所长“宝座”的胡友德,渐渐从中悟出让自己快速致富的生财之道:“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占用费比例之外,再向借贷人多收一笔钱,岂不是易如反掌!”想到此,胡友德心中不禁一阵暗喜。然而这位精明的“财神爷”同样清楚,这是一桩风险极大的“买卖”,一旦败露,自己定会人财两空。“必须做到天衣无缝,必须独来独往一手操作……”胡友德经过反复琢磨为自己定了若干条“纪律”。一切准备就绪,胡友德拨响了自己如意算盘上的第一个珠子。
“胡所长,我们要从所上借一笔资金。”1992年,金堂县某公司经理求到了“财神爷”门上。
“可以,条件是多出一点资金占用费,”“财神爷”直奔主题。尽管条件有些出乎意料,然而只要财神爷开了“金口”,答应借钱,来者当即满口应承下来。
“如何把多出合同以外的钱划出来而又让人毫无察觉?”这一点难不倒“胡财神”,与票据打了多年交道的胡友德很快找到了一条妙计:为逃避财政监管,他采用普通收据,在首联写上付款方实际所付出的全部金额,而用复写纸在财政所留存的那一联上写上合同约定的比例金额,于是一套“大头小尾”的票据被胡友德炮制出笼了,当然由此产生的“大”“小”之差也神不知鬼不觉地揣进了“财神爷”的私囊。
尝到甜头的胡友德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次、两次……八次,从1992年12月至1994年12月,胡友德共“吃”下了43万余元。越“吃”,胡友德的胃口与胆子也越大,大到竟连县财政局农税股退还给赵镇财政所的“年终结算退库款”也照“吃”不误,至于将其他单位的赞助费“借”而不还、挪作己用,胡友德更是不在话下。
俗话说:财大便气粗,然而胡友德的过人之处就在于他从不以“气粗”示人,“发了财”的他反而愈发谨慎,待人愈加谦和,逢人即笑脸相迎,烟茶不沾,麻将无缘,衣着朴素,这些表象无疑为这位贪官披上了一件迷人的外衣,于是胡友德有了“朴素谦和”的口碑,有了仕途的一帆风顺,有了人大代表的光环,胡友德不愧为一个乔装好手。
第二回 三张收据露马脚 秘查“财神”有收获
“破获这起大案说起来还有一些偶然”,为此立下许多功劳的金堂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在论功时曾谦虚地将功劳归结于那一次“巧合”——
1995年5 月上旬,县反贪局办案干警为侦查成都某厂厂长涉嫌挪用公款案的赃款去向,来到与该厂素有来往的某公司查账,在这里,侦查员竟意外地发现了金堂县赵镇财政所1992年至1994年出具收取该公司资金占用费(即借款利息)的三种收据,其中三张金额高达31.6万元的普通收据格外引人注目,在这三张加盖有“赵镇财政所公章”的普通收据的收款人处,纷落着三个不同姓名的签名,然而稍加对比,便不难辨认,其字迹均出自于同一人之手。办案干警敏感地意识到,这三张不该出现疑点颇多的普通收据下面定有“名堂”,加之联想到那些“赵镇财政所很肥,在借款中收资金占用费”的传闻,侦查员脑海中随之平添了一桩案子。
这次意外发现,引起了检察院反贪局领导的高度重视,“顺着这条线索,秘查赵镇财政所。”
接受这一秘密任务的侦查员以巧妙的借口,出现在财政所档案室里,侦查员翻遍了入档的所有账簿,都没有发现那笔高达31.6万余元的资金占用费,很显然,这笔巨款并没有在财政所入账,“这笔钱到哪里去了?”
经分析,反贪人员已是心中有数:要么这笔钱进入了财政所的“小金库”,要么这笔钱被某人贪污挪用了。找到这笔钱的最终落脚点成为破解谜底的关键。侦查员再次来到该公司,在公司的会计凭证中,找到了两张与“那笔31.6万余元”有关的转账支票底单,从中发现那笔钱的最终收款人并不是赵镇财政所,而是两家信用社,“难怪赵镇财政所的账目上没有反映出这笔钱!”侦查员心中豁然开朗,“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为了避免走漏风声,侦查员选择了其中之一却地处偏僻的杨柳乡信用社进行最后的“摸底”,在这家信用社,侦查员惊奇地发现,钱已经转到一个私人账户上,而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金堂县小有名气曾任赵镇财政所所长、县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副局长,时任“三中园区”财税所所长的胡友德! 1997年5月16 日,正在某酒家午宴席上吃喝的胡友德被侦查员巧妙地“请”进了反贪局。
第三回 审讯室里牙关紧 死囚牢中追悔迟
“不见棺材不落泪”,这也许是许多犯罪分子容易患上的一个通病,胡友德自然也不例外。
反贪局审讯室里,胡友德一脸“无辜”。“胡友德,在你任赵镇财政所所长期间,有没有以个人名义收取资金占用费?”检察官单刀直入地问道。“没有,绝对没有,那是违规违法的事,哪个敢?”审讯检察官将落有胡友德签名的收据和取款凭证适时抛出,此时一丝恐慌从胡友德脸上一闪而过,“是我开的,但是钱我全部拿给了这家公司的林某。”很快恢复镇定的胡友德如同一个溺水者忽然找到一根救命稻草似的,竭力为自己开脱起来。“我愿与林某当面对证。”胡友德得寸进尺向检察官出了一道难题。胡友德步步为营的“战术”,一时令审讯工作陷入了僵局。
尽管胡友德拿不出将款项交给林某的依据,但毕竟此处他给自己留下一个重要托词,倘若不让胡与林见面,胡友德将难以口服心服,为了打破僵局,检察官给胡友德一个单独“见面对证”的机会,经过一番巧妙安排,当晚10时许,林某被传唤到检察院,径直走进了胡友德独处一室的审讯间,就在林某跨进房门的一刹那,一丝惊喜之色闪露在胡友德脸上,“坐嘛。”胡友德用近乎祈求的口吻对来人说道,而满腹心事的林某则坐立不安。一阵沉默之后,胡友德终于沉不住气了,“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求你帮帮我。”胡友德央求着他的这位“老朋友”:“我已向检察官说了,那笔钱已经退给了你,只要你点头认了,我绝不会忘记你老兄的恩情……”胡友德向这位老朋友点拨着如何救他的招数,然而胡友德的“脱壳”梦想却被老朋友的“绝情”彻底打破,“办事要凭良心,我要是拿了一分钱愿意挨枪子。”面对胡友德的求情,林某毫不含糊地回绝了。没有捞到最后的救命稻草,胡友德彻底绝望了,只好如实供述了自己侵吞某贸易公司交给赵镇财政所31.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及赃款去向,此时,离法定的12个小时时限尚差整整3 个小时。
1997年5 月16日,胡友德因涉嫌贪污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正式逮捕。随后,检察官经过深挖细查,查出了胡友德贪污57万余元公款及挪用17万余元的全部犯罪事实。
1998年10月,犯下贪污和挪用公款罪的胡友德,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依法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9年四川省高级法院核准其死缓,当年7 月,胡被押送入劳改场所,法律终于为这位“易容高手”贴上了一张真实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