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雪梅,曹林,张彦武 日期:2014-09-28 22:01:43
“青年话题”创立于1999年11月,是《中国青年报》的评论专版,旨在“为公众提供言论平台”、让“大嘴小嘴都说话”。其创刊开国内报刊设立言论专版之先河,带动了“时评”这一新兴评论写作方式的发展与繁荣。创刊至今,它一直是最受读者喜欢的版面,曾多次获“中国新闻奖”,并在业界保持特有的影响力。《冰点时评》栏目,立足于热点事件背后的“冷”思考,力求以不同的视角和观点,解读新闻,传递思想。曾获“中国新闻名专栏”奖。《冰点时评》由冯雪梅等编著。
作者简介:
主编:
冯雪梅:《中国青年报》评论部主任,“青年话题”主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多次获中国新闻奖,作品入选中学语文课本及各类杂文年选,并有个人文集出版。
副主编:
曹林:《中国青年报》评论部副主任,“青年话题”编辑,知名时事评论员,在全国十多家媒体开有时评专栏,作品以尖锐、理性、客观和视角独到见长。作品多次获中国新闻奖、《南方周末》和搜狐举办的中国时评大赛一等奖、首都青年编辑记者协会举办的评论大赛一等奖。
张彦武:《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编辑,笔名燕舞,2004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系。有文字散见于《经济观察报》《中华读书报》和《看历史》《艺术评论》《文化纵横》等报刊。目录:
第一辑磕头谢恩的新闻需要政治伦理审查
“诽谤罪”的大刀正向举报者砍去/汤嘉琛
在民众间制造对立的民主是坏东西/曹林
赵作海应得赔偿不该由“上级安排”/杨于泽
“躲猫猫”事件:舆论不能替代法治/傅达林
以人权的名义遏制刑讯逼供/傅达林
磕头谢恩的新闻需要政治伦理审查/杨于泽
基层直选是操练民主的最佳途径/傅达林
“不拥护的不投票”与投票道德/王威
代表与委员的建议应受到同等重视/张镇强
扁家弊案:让民主归民主,法治归法治/陈季冰
政治人格青春期的社会/陈季冰
揭私披隐到何时/张天蔚
《户口法》立法不宜拖延/任孟山
第二辑以谎言攻击郭美美只会让真相更远第一辑磕头谢恩的新闻需要政治伦理审查
“诽谤罪”的大刀正向举报者砍去/汤嘉琛
在民众间制造对立的民主是坏东西/曹林
赵作海应得赔偿不该由“上级安排”/杨于泽
“躲猫猫”事件:舆论不能替代法治/傅达林
以人权的名义遏制刑讯逼供/傅达林
磕头谢恩的新闻需要政治伦理审查/杨于泽
基层直选是操练民主的最佳途径/傅达林
“不拥护的不投票”与投票道德/王威
代表与委员的建议应受到同等重视/张镇强
扁家弊案:让民主归民主,法治归法治/陈季冰
政治人格青春期的社会/陈季冰
揭私披隐到何时/张天蔚
《户口法》立法不宜拖延/任孟山
第二辑以谎言攻击郭美美只会让真相更远
当心世界“麦道夫化”/杨于泽
以谎言攻击郭美美只会让真相更远/谢昱航
道歉无法挽救默多克的媒体帝国/张敬伟
为什么文凭打不倒唐骏/和菜头
被金钱绑架的中国/罗道
“躲猫猫”背后的诚信危机/张鸣
在怀疑一切中举步维艰/杨于泽
兰成长之死应成为报业改革之契机/余欣耕
追星悲剧背后有多少罪恶的媒体黑手/毕诗成
黑砖窑事件:证实传言是媒体的基本责任/欣闻
新闻要真实,宣传更要真实/张天蔚
从张悟本到李一,中国式造神灭神游戏/刘道彩
第三辑谁在诽谤统计局
谁有权办几家民营公司被国家收购/杨于泽
权力后台不除,带病复出不止/曹林
退休官员配车用来做什么/胡印斌
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曹林
岂能如此为涉嫌犯罪的权贵辩护/盛大林
不是政府没管好中国足球/陈季冰
政府改革的动力和压力来自民众/刘县书
曾荫权交代公务费这才叫“动真格”/李甘林
煤老板也是被流寇勒索的守法公民/李鸿文
司法机关不能对“替身说”置若罔闻/李克杰
谁在诽谤统计局/冯雪梅
不要动不动就把公安机关推到第一线/惠铭生
第四辑全球最赚钱的中国企业为谁赚钱
反市场的住房浪漫是毒药而非灵丹/童大焕
不能用搞运动的方式“拉动内需”/陈季冰
通胀不已,房价难跌/徐冰
房价不跌,二次房改议题不死/高永峰
厘清高房价中的腐败成本/杨于泽
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不是政府攫利/周俊生
警惕高房价背后的国民收入分配“剪刀差”/志灵
被忽略的城镇化陷阱/蔡晓辉
全球最赚钱的中国企业为谁赚钱/张贵峰
向国家分红不能沦为数字游戏/志灵
用垄断企业的超额利润补偿民生/邓聿文
土地有偿使用先瞄准垄断国企/谢昱航
不景气时更要警惕诱人的乌托邦/童大焕
不要把医改和经济改革捆绑/刘健
终结涨价不推升CPI的神话/杨于泽
第五辑有没有不违法的网民
废“行政强拆”是对司法的严峻考验/李克杰
谨防拆迁上演最后的疯狂/李克杰
什么才是药家鑫案中的“网络暴力”/杨涛
微博自纠与网络空间的自治/刘福利
有没有不违法的网民/盛大林
网络搜索能否实现中立/姜伯静
不能把暗访也扣上钓鱼执法的帽子/宋桂芳
老上访专业户的精神问题值得社会反思/一知
精神病收治的法律空白何时补上/谢昱航
高楼中的我们,不是火灾中的“羔羊”/郭文婧
有人“报复社会”,就是社会之罪?/杨于泽
视而不见的粮食污染更可怕/张田勘
我们对坏消息的免疫力正在增强/易艳刚
第六辑这班列车,是开往天堂吗
重点大学的校门该多些朝向农村/晏扬
启蒙不需要借助谎言/刘汉鼎
这班列车,是开往天堂吗/李家伟
舆论一律棒打中国教育之后/刘健
让孩子慢慢长大/徐贲
“跪父母”的青年礼有悖五四精神/王学进
历史教科书从来都不是客观的历史描述/郭松民
用良心给孩子们建不塌的学校/刘以宾
校舍安全问责难道要等教育部文件/童大焕
南平血案之后如何拯救孩子/罗道
葛剑雄教授的自我矮化“战略”/张天蔚
聚光灯下无改革/刘汉鼎
抄袭者有什么资格当学术领导/杨于泽
第七辑人有一到外地便想犯罪的天性吗
失去崇高,也就没有卑劣/刘畅
“谁还敢再做好人”是道德撒娇和赌气/曹林
人有一到外地便想犯罪的天性吗/谢昱航
几粒扣子事关中国文化软实力/黄波
官员作家的权力伦理/朱述古
两岁“房二代”:机会均等才有财富公平/李磊
不了解农村何以认识中国/王石川
拜年短信,盘点社会资本的文化仪式/曹林
灾难让我们学会做“世界公民”/傅达林
有一种政治索隐癖不仅是无聊/刘健
对不起,我不抵制法国货/廖保平
报道中那个刺眼的“非京籍”/曹林
牺牲就是对责任的担当/杨于泽
让“溺水”的道德成功上岸/邓清波
第八辑中国富豪“裸捐”之后怎么办
不忘耻辱,更要铭记胜利/王冲
1800万烈士都有谁/王锦思
老兵归来:历史的隐痛和现实的欣慰/周云
中国军舰护航有关利益无关自尊/陈季冰
中国老大的幻象/赵法生
没有国际惯例,只有国内政治/杨于泽
我们为什么要忏悔/黄秀辉
中国富豪“裸捐”之后怎么办/廖保平
全国人大也该质询石油巨头/吴睿鸫
韩国“抢文化”与中国的文化洁癖/杨于泽
法国大罢工给我们上了生动一课/杨耕身
美国国家形象宣传片何时来中国/高永峰
乔布斯神话背后是一种文化/杨于泽中青报的“青年话题”,是当代"公民写作"的开拓者,是报业竞争中"观点市场"的重镇。众多媒体,我必看的有中青报周三的“冰点周刊”,和每周四期的“青年话题”。对于时评界来说,在这个不乏正义感却缺少共识的时期,显示良知不难,表达真知与洞见并不易。请看这些标题,就别具只眼,发人深省,诸如:新闻事实的真假比记者身份的真假更重要,人民的代表为何也亢奋地喊增税?中石油的事故责任人正在接受表彰!有一种政治索隐癖不仅是无聊,政府改革的动力和压力来自民众……
——著名杂文家、时评家鄢烈山
“诽谤罪”的大刀正向举报者砍去 汤嘉琛 11月23日,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被宁夏吴忠市公安部门“跨省”刑拘,理由是他曾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警方认为其发帖行为涉嫌“诽谤罪”。值得注意的是,马晶晶的父亲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母亲是宁夏吴忠市市委常委、政协主席。(综合11月30日媒体报道)发帖人王鹏的遭遇与著名的河南“王帅帖案”如出一辙,他们被“跨省追捕”的罪名,都是语焉不详的“诽谤罪”。这不禁让人忧心:诽谤罪是否沦为了压制公民举报和舆论监督的工具?就事论事地说,这起所谓的“诽谤案”疑点颇多。首先,王鹏的举报行为是否符合诽谤罪的法定要件值得商榷。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之外,诽谤罪是法定的自诉罪,即必须由认为自己受到诽谤的人到法庭进行刑事自诉,才能启动诽谤罪的诉讼程序。王鹏的举报帖针对的是单独个人,而且提供了翔实的举报材料,并没有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吴忠市公安部门贸然启动公诉程序,似乎于法不合。其次,被举报人马晶晶现为公务员,即便启动诽谤罪诉讼程序,执行部门也应该是银川市公安机关,而非与本案无直接关联的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鉴于被举报者马晶晶的母亲在吴忠市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吴忠市公安部门的“越俎代庖”之举,不能不让人产生某种联想。再次,为何被认定“诽谤”的只有王鹏?据媒体报道,成绩一直不佳的马晶晶以笔试和面试第一的身份被政府部门录取,且迟迟未在招录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已经有多位“参加2007年宁夏全区统一招考公务员的工作人员”提供举报材料表示“非常蹊跷”。如果王鹏的举报帖涉嫌诽谤,那这些工作人员的举报材料该如何处理?跳出这起单独的“莫须有”的诽谤案,应该警惕的一个现象是,某些掌权者对司法过度干预,不仅让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沦为权贵“家丁”,也使得“诽谤罪”变质走样,成了打击报复公民举报和舆论监督的工具。诸多事件都表明,“诽谤罪”日渐成为权贵阶层“公器私用”时的容易操作的利器。从山东“段磊案”,到湖北“陈永刚案”、河南“王帅帖案”,一个个仗义执言的举报者,最初都曾被“诽谤罪”这一利器所伤。在遭受质疑之时,权贵阶层最常见的套路就是祭出“诽谤罪”这个堂而皇之的护身符,对公民举报和舆论监督抡起大棒。从法理上说,法律应该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制度性保障,设立诽谤罪的初衷是为使公民的形象免遭妄言侵犯。只可惜,这一良好初衷在执行过程中越来越偏离法制轨道,甚至成了舆论监督顺利推进的路障。去年年底,“王帅帖案”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以后再不敢‘多管闲事’了”,如此令人唏嘘的感慨足见滥用诽谤罪的寒蝉效应之深。索尔仁尼琴曾说过,“一句真话的重量比整个世界还要重。”如果有一天,民众对官员失去信任,对法治失去信心,眼见不平之事也惮于“诽谤罪”而保持缄默,心有不平之气也慑于权贵淫威而不敢表达,整个社会将暴露在巨大的安全风险之中。 点评:依法治国,法条成为中国公民对公共事务进行价值判断时的最重要参照之一。作者就事论事又不局限于就事论事。就事论事时,作者对照“诽谤罪”的法定要件和诉讼程序方面的要求,逐条批驳,指出了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因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公务员考试作弊而被跨省刑拘一案的可疑,还上升到了某些掌权者将“诽谤罪”变为打击和报复公民举报与舆论监督的工具的普遍现象——对“诽谤罪”的立法初衷和实效都进行了深入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