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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2006年短篇小说新选


作者:阎晶明  日期:2021-12-26 05:10:46




  姊妹
  我们那地方,向来把父亲的兄弟称作爷,把父亲兄弟的配偶称作娘。比方说,我有一个爷,是我父亲的远房堂兄,行三,所以我们小孩子就叫他三爷了。
  我的这个三爷,说起来也是个正派人,他一生勤勤恳恳,为人老实厚道,十八岁就进厂当了检修工,三十年如一日,到头来还是个检修工,带了几个徒弟,荣升为师傅而已。他是1988年得肺癌死的,才四十八岁,身后留下五个孩子,系两个女人所生。
  这两个女人,一个姓黄,一个姓温,现在都还活着,带着她们各自的儿女分住两处。我们做小辈的一视同仁,都唤她们三娘。私下里,则是依着大人的叫法,把她们称作大房二房,以示区别。
  我的三爷并不风流,他只是长得好看而已,性格又温和,写得一手好字,又爱拉个二胡,在我们小城,这样的人就被视作是多才多艺了,所以招蜂引蝶是难免了。
  我的黄姓三娘,也就是大房,长三爷两岁。他们原是技工学校的同学,早个几十年,三娘也该是个落落大方的姑娘,她性格开朗,又是班里的文体委员、团支部书记,说话做事的果断利索,那实在是在三爷之上的。我们家族的人都很纳闷,不知道她怎么会看上三爷这么一号人物,蔫不唧儿的,我奶奶说,可能是三爷的肉香。
  三爷:这人有点说不太好,他好像一直在犯迷糊,说他不懂事吧,他又特别省心,从不惹是生非。在厂里,他工作认真,技术娴熟,常常被评为先进个人;在家里,他听话温顺,除了拉拉二胡、吹吹笛子以外,他几乎不太出门。他脾气虽好,人却有点闷,长辈们都说,他没什么上进心;仿佛他做一切事,都是出于尽义务,而不是因为喜好。就连他拉二胡的时候,他也是埋首晃几下身子,再突然抬起头来,那脸上竟看不见一点寂寞沉醉的神情,平静得有如老僧入定。
  或许三爷早把一切都看透了,虽然他未经风雨,才二十来岁;或许这本是他的个性。反正他的性格不太像我们这一族的男人,我的祖上曾出过几个著名的败家子,狂嫖滥赌,也出过两三个革命投机分子,到后来居然也都混了一官半职……反正不管争气不争气,他们个个都野心勃勃,富有幻想朝气。相比之下,三爷的性格则平庸多了,他让我们安心,也使我们叹气。他生得又确实标致,他是细高挑儿,容长脸,淡黄肤色,小时候因为读书姿势不好,早早落了个近视,所以戴着眼镜,很像个知识分子了。
  我们合家老小,但凡说到三爷这人,不知为什么总是要发笑的。就比如说,他很讨姑娘喜欢,十三四岁的时候,就有女同学给他递纸条约会,他又是那样好心肠的一个人,所以每次都去了。我的二姑奶奶有一次欢天喜地地说,真没看出来,她这侄儿竟长得一身骚肉。
  三爷“哦”了一声,茫然地转过头来,全家人都笑了,他一脸的懵懵懂懂,样子很是无辜。三爷对男女之事不怎么上心,懂总归也懂一点的。他又是那样孩子气的一个人,没什么表情,喜欢斜着眼睛看人,对谁他都要搭上一眼,若是看一个姑娘,他先本是无意,再搭一眼,对方或许就有心了,三爷虽然没什么表示,心里则难免有些高兴了。
  三爷十九岁就结了婚,是三娘把他从一个姑娘那儿抢过来的。三爷想了想,觉得有两个女人为他争风吃醋,他心里也蛮受用的。照实说呢,他对三娘也不讨厌的。
  婚姻这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总之,三爷过得不错,他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妻子的照顾,她爱他,又长他两岁,她待他就像待一个小孩似的,凡事都哄着他,让着他。大概三爷自己也觉得,除了床第之事,妻子和姊妹也没什么不同。
  他们新婚那阵子最是引人发笑,怎么说呢,两人好像都不太知廉耻,有人没人就往屋里跑,做长辈的难免会觉着害臊,又担心三爷的身体,又嫌新娘子太浪。我们小城有一种偏见,男人浪一浪不妨的,女人浪就不行了。待要提醒他们吧,只见三爷成天跟在老婆身后,涎皮赖脸的,一副馋相。
  不得不说,那是三爷一生中最平静幸福的时光,他们夫妻恩爱,情投意合。三爷破例变成了一个小碎嘴,他是什么话都要跟妻子说的。比方说,又有哪个女人喜欢他啦,这些事他一概不瞒的,说起来总是要笑的。
  三娘说,你怎么知道的?人家跟你挑明了?
  三爷说,噢,这种事还要挑明说的?
  三娘说,那你怎么知道?
  三爷“咯”一声笑了,脚一蹬,拿被子盖住了脸,只管自己乐了。
  三娘看着自己的男人,说不上是忧还是喜。他怎么就长不大呢,偏又那么虚荣!她也疑惑着,这人她可能是嫁错了,他不怎么有出息;她一颗心全在他身上,只是不安生。
  然而谢天谢地,三爷并没惹出什么乱子来,至少在结婚的前十一个年头。照我堂爹爹的话说,不是三爷多有责任心,而是作为一个男人,他那时压根儿还没开窍。
  三爷成为一个男人的历史非常漫长,直到他三十一岁那年,遇上一个姑娘为止,这姑娘后来成了我的温姓三娘。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毋庸置疑,三爷在那一年里突然茅塞顿开,他心里第一次有了女人,他知道什么叫爱了。
  三爷知道爱以后,嘴巴就变紧了,在妻子面前什么话都不说了。他心情好得要命,常常一个人呆坐着,自己都不自觉的,脸上就会放出一种白痴的笑容来,为了掩饰这一点,三爷总是捧着一本小人书,这小人书理该是他十岁的儿子看的。三爷对老婆更加好了,两年以后,三娘才知道,他这完全是隗疚所致。其实三爷这时候还没什么愧疚心,他之所以温言软语,手脚勤快,只不过以为做完了他该做的,他就能出去野了。
  现在,一切都颠倒过来了,三爷愿意把他的心里话留下来,一股脑儿的全倒给心上人听。我的温姓三娘其时二十一岁,还是个大姑娘。我见过她年轻时的一张照片,还真是蛮俊俏的,她是典型的那个时代的美女。
  P1-3
  我愿小说气势如虹(代后记)
  土耳其作家奥罕·帕慕克获得200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传来,我刚好在读他的中译本长篇小说《我的名字叫红》。小说中那种紧张的故事情节,浓烈的艺术氛围,精妙的历史传奇让人耳目一新,深为折服。我没有在意“诺奖”评委们如何用诗意的语言夸赞这位陌生的作家,因为自己只读过他的一本小说,不足为评。但读帕慕克让我有了写一篇题目如上的文章的冲动。在当今时代,优秀的小说家应该让小说读上去只像小说而不是电视剧本的“初稿”,让小说的意义、作家的才情不可抑制地溢出小说的范畴,而不是抓住一个人所共知的主题使劲演绎。小说的道路在其他艺术形式的挤压下越来越窄,但小说艺术的可能性却因此变得更加不可捉摸,更多出人意料。每一种小说写法和艺术形式似乎都具有合理的存在理由,但我们对小说仍然有许多不变的“基本要求”。
  我愿小说气势如虹。小说应当具有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作家激情与读者期待之间的共鸣,是福楼拜为包法利夫人的死失声痛苦的真情,是托尔斯泰不由自主让安娜·卡列尼娜在寻找沃伦斯基的途中卧轨自杀的冲动;是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生死爱情,也是李逵对宋江的绝对效忠。小说家对人物命运有预感,但他们常常对故事结局“失控”,正是在这样一种朦胧的预感下展开的逐渐“失控”的故事,让小说读上去给人气势如虹的感觉。现代小说可以改变传统小说的一切,但传统经典令现代小说家最不可能颠覆,也似乎难以找到的,正是这种发自内心的冲动得以通过“他者”的故事,而不是“自我”独白达到的境界,令人欲罢不能。
  我愿小说气势如虹。当代小说家应当具备把才情转化为激情的能力。读奥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让我联想到米兰·昆德拉的《不朽》。他们从事的都是知识分子写作,在小说故事中寄予了更多“人文关怀”,他们的作品都是“文人小说”,绝不拘于一个人物、一个时代来叙述故事。无论是帕慕克围绕“细密画家”展开的历史传奇的追索,还是昆德拉借助“不朽”之名进行的文化思索,时常让人忘记自己读的是一本小说。但应当承认,小说家借助一个“话题”所做的叙述,给我们强烈的冲击。《我的名字叫红》是“谋杀推理”、“历史哲思”、“爱情诗篇”的奇异杂糅。小说中如“我的名字叫黑”、“我是一棵树”、“我的名字叫红”等章节,其实已经不是故事逻辑的有序串接,而是激情四溢、文笔精妙、意象奇特的散文诗。小说中关于“风格与签名”、“绘画与时间”、“失明与记忆”的历史故事,传奇的力量读来让人有拍案惊奇的冲动。而那个当代的爱情故事,却似一个故事框架若隐若现,它并非无足轻重,但无疑,小说故事枝蔓丛生,小说意义多向繁复,小说家穿梭于古今之间的洒脱之风,让整部小说有一种气脉贯注始终的整体感,一种摧枯拉朽的冲击力。《不朽》同样是一部把“古今”历史“无厘头”地勾连到一起的小说,拿破仑要见歌德,歌德和海明威在地狱里相遇,虚构的小人物贝蒂娜与“不朽”的歌德相爱,任意转换的视角,古代和现代的空间并置,让小说产生魔幻般的情境。和帕慕克一样,昆德拉有效地把才情转换为一种激情,现代思想有如古典爱情,在小说里激情四溢,不可扼止。就我的印象而言,帕慕克的笔法更富诗意,因为杰出的小说家兼批评家昆德拉太过控制笔下人物了,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损伤小说的质感,那种回肠荡气的充沛力量仍然时时打动阅读者的心。
  我愿小说气势如虹。一部小说不可能尽述人类多重的复杂感情,也不可能把所有的情感状态、心理感受、情绪氛围囊括其中。小说家往往有自己的感情基调、心理色彩和情绪倾向。这种基调、色彩、倾向进入小说之后,会寄托于人物身上,附着在故事上面,体现在艺术形式当中,成为某个特定作家的风格标签,当然,在不同的小说中会在浓度上有所不同。气势如虹的小说挥发的不光是热烈、灿烂、向上、喜形于色的感情,悲情、哀伤、凄婉甚至更为奇特、尖锐的感情、思想,都有可能成为一股穿越故事的力量。鲁迅的《狂人日记》是怀疑、惊惧的气势,《伤逝》是忧郁、哀伤的气势,《在酒楼上》是阴冷、灰暗的气势,《铸剑》是孤独、执著的气势,有时候,我们真的不记得小说的故事情节了,但那种环境气氛、感情基调、故事色彩却仍然难以忘怀。当代小说里,许多优秀的小说家以他们小说中那种一以贯之的、风格化的气势留给我们深刻的印象。莫言的来自“高密东北乡”的紧张怪异,贾平凹小说中“商州”的散漫不经,苏童的南方的潮湿与阴霾,残雪小说里的苍老与荒诞,这些说不清楚的质地常常决定着小说的叙述基调、人物命运、主题走向,甚至成为作家运用自如、调遣有方的形式技巧。一旦这种基调能够给人一种笼罩、统摄的印象,小说的那种贯注生气就会鲜活地跃动其中,成为其小说生命活力的重要保证。
  我愿小说气势如虹。昆德拉说:“小说的精神是复杂性。”追求复杂性是当代小说的潮流,这种复杂性基于当代世界人类情感、社会生活繁复多变、色彩纷呈的现实而被人接受。与这种复杂性相对应的,是小说思想的相对性与暧昧性。迈克尔·伍德说:“小说是系统,也是与系统对立的东西;小说是意义,也是逃脱意义的东西。”这里的“逃脱”不是对意义的放弃,而是强调小说在追求思想与情感的复杂性方面的多样可能。为了表达这样的复杂与多样,当代小说把“思索”引入到小说中,与人物的感情一起成了叙述、描写的对象,成为生发小说意义的重要成分,如昆德拉所追求的,“让思索(沉思、推测)成为小说的自然构成部分,同时创造一种小说所特有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它不是抽象的,而是与人物的情境紧密相联;不是绝对肯定的、理论的、严肃的,而是反讽式的、挑衅的、怀疑的,甚或是滑稽的)。”
  这样的小说潮流下,强调小说的气势如虹似乎有点不合时宜。的确,当代小说的写作难度增加了,故事的戏剧化和情节的系列化似乎不再是小说独有的特征,在这一点上,它与别的艺术形式相比并无优长可言。当“思索”的进入和情感的复杂性成为小说的主要气质时,“气势如虹”的想法就更加难以依托。与此同时,传统小说对典型化的追求可能正是现代小说最早放弃和失去的东西。“托尔斯泰的内心独白并不像后来乔伊斯的一样,去探视普通、日常、平凡的一天,而是相反,探视他女主人公生命中具有决定性的时刻。”(米兰·昆德拉)也因此,传统小说的专注与集中在现代小说那里丢失了,不经意的、漫步式的情感抒发,碎片式的、时空错乱的故事叙述成了一种被接受甚至被公认的小说笔法。在我看来,当代中国小说正处在一种传统小说与现代小说交融并存的时期,所以才有我们的批评界和小说界对小说本身的认识时常出现抵牾和反复。比如对“故事”在小说中的地位问题,就总是出现种种不同的说法和态度,人们对看上去如此简单明了的小说学问题莫衷一是,其实正暗示着我们正处在一个多样、过渡、“转型”的小说时期。在此情形下,我们能够说的只是,任何一种小说都有存在的合法理由,即使那些为电视肥皂剧写下的“初稿”也照样能找到自己的读者。而一些“现代派”的小说表现的毫无精气神、缺少可读性、没有感召力,也让人从根本上产生质疑。但我们都希望读到气势恢宏的小说,读到一气呵成、血脉涌动的小说,都希望小说阅读是一次激动人心的审美愉悦,而不是在昏昏欲睡中想象小说家创作时的百无聊赖。说到底,“我愿小说气势如虹”,不是对小说理论的探讨,甚至也不是对小说精神的整合,而是一个阅读者的审美期待,是不顾一切小说理论而提出的一次文学请求。
  当代小说所处的“历史方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这个问题现在已不是对小说的“社会地位”的呼吁与挽救。而是在艺术创作的层面上,追寻小说独立存在的理由。这是一个更为致命的问题。“作者死了”、“小说死了”、“小说历史的终结”等等结论都不会改变小说继续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势头,但当代小说的确有一个要从整体上有力地证明自己的问题。如果让我面对这个话题,我愿抛开所有的小说创作理由,希望小说阅读能给我们力量,让我们冲动。我愿小说气势如虹。
  阎晶明







阅读提示:2006年短篇小说新选的作者是阎晶明,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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