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理查森,张瑛 日期:2014-08-24 11:36:50
五十岁的男主角安布罗斯·泽弗尔突然被告知身患绝症,生命只剩一个月不到。从小就对字母非常着迷的他,决定带着妻子按照A到Z的字母表顺序游历世界各地。他们从阿姆斯特丹开始,一路走过柏林、沙特尔以及其他许多地方,回忆甜蜜爱情的同时,也思考着现实和人生的意义。一张记录携手跨越终极旅程的字母表,一则生死爱恋之间询问人生得失的寓言,故事让人一口气读完,却会在掩卷后萦绕心头,久久不散。
作者简介:
查·斯·理查森(C.S.Richardson),兰登书屋(加拿大公司)副总裁兼创意总监,从事装帧设计二十余年,多次获得加拿大图书设计最高奖。《字母的尽头》是他的第一部作品,出版后大获成功,在北美文坛广受好评。一则妙笔生花的雅致寓言,一曲献给时间、爱情、文学的赞歌。——《卫报》五十岁的伦敦广告经理突然被医生宣判死刑,理查森设计的巧妙而动人的故事有着不轻松的开头……安布罗斯和他的妻子在爱情的甜蜜回忆和不真实的这样的故事是不太可能发生的。
不然的话,或者最起码说想得更好一点的话,故事应该始自某个星期天的早晨。是一大清早,那是他一天中的黄金时分,还得是在四月的某天,介于形销骨立的冬天和丰腴富庶的春天之间的那个奇怪时节。
他应该阖上房门,站在屋前的台阶上,凝望拂晓前的天空。他应该一把将那只蹲踞在他家窗台上的附近的流浪猫推下去。那只邋遢猫定会嘶叫一声,闪电般地穿过窄窄的马路,逃窜到对面的公园里去。他也应该朝它嘶吼一声,为他最终战胜了这只脏畜牲而感到自豪,然后出门。在他记忆之中,每个星期天的早晨都是如此。
他顺着马路向北走,十八号的那个女人应该正从她的门阶上拿晨报呢。清晨的寒意会让她记着披一件晨衣。他们俩应该互道晨安,略显尴尬却不失和气。他知道她有两个精力充沛的孩子,孩子们的名字他却从来都想不起来。她也知道他是在某个创作领域工作。思量一下共同的话题,他应该问问她家孩子们的美术作品。他和妻子没有自己的孩子。
再往前走,他应该能看见住在十二号的那个老头和他家的小狗,他们正准备绕着公园遛弯去。这两位会等着同他打招呼。老头儿会轻轻地触碰一下帽子,然后径直开始发表一番奇谈怪论。小狗则会开始冲着附近的流浪猫狂吠起来。
他应该担心是不是会和老头儿意见相左,冒犯了他,或是犯愁谈及什么他一无所知的话题,或者是忧虑自己的意见不够成熟。他应该强迫自己笑一下,以示赞同,祝他的邻居过得愉快,眼睛却防范着那条小狗。
他应该朝肯辛顿大街走去,嘴里嘟囔着抱怨刚过去的严冬。他应该懊恼没有带妻子去意大利。当然那肯定会花很多钱,很难实行,工作上的时间也不会凑巧。他应该自己叹上一口气,然后微笑起来,此时伦敦的天色从黑渐变成灰,进而转成黄色直至蓝色。
他应该拐入肯辛顿花园,朝北路经王宫,然后转上布罗德大道。在这里他是最开心的。他会在圆塘附近逗留一会儿,向东望望,看看天鹅,半道儿上瞄一瞄一个十岁光景的小女孩,她在读着一本超越了她实际年龄范围的书。她头发又黑又细,是时候该修剪一下了,或者得用根缎带绑绑。他应该在刚刚爬上抽芽的树梢的和煦的日光中闭一闭眼睛。
他应该看看手表,在脑子里盘算一下时间和今天的日程安排,然后打道回府。他应该原路折返,走过大道,路过王宫,顺着大街,走到他家的那条路上,从十二号、十八号门前以及重新回到窗台上的猫咪身边经过,走进他的前门。
他的妻子这时候应该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了。再有五分钟,她会嘟囔起来,声音的大小正好能让正在为她沏茶的他听见。和往常一样,温热的茶里放了过多牛奶。
今天是星期天,不用去办公室,春天再次光临了伦敦的这一区域,安布罗斯·泽弗尔本应该觉得很满足。他应该读一读他妻子新撰的杂志专栏文稿,然后给上一两句热心的评论(文雅的读者有责任这么做)。
他应该想想他之后的日子,按照他的习惯,梦想着做点其他的事情。至此,故事应该结束了。
可是,故事却并不是这样的。
就在他五十岁生日那天,或者说是生日前后,安布罗斯·泽弗尔每年一度的体检没有合格。他被查出患上了疾病,病因不明且无药可治。他活不过一个月。前后差不了一天。
医生建议他安排余生。
安布罗斯·泽弗尔和妻子住在一栋狭长的维多利亚风格排屋中,屋子里满是书,他们的生活满足而安宁,鲜有奢华。
他有两套定做的西装,其中一套是他的婚礼礼服。另外一套是亚麻质地的三件套,马甲有翻领。只要他出门,去出差,坐地铁,星期天外出走走,无论上哪儿他都会穿这套。装饰用的小方巾,折叠得中规中矩,总是放在它该在的口袋里。和有些人收集纪念汤匙或《国家地理》杂志的过刊一样,他也收集需要搭配袖扣的法式双叠袖衬衫。他很少打领带,但他还是喜欢领带的,他只当它们是图案设计行业的突破。他穿的鞋基本上是意大利制造的平底鞋,牛津大街上打折的时候买来的。他的手表很多,傻里傻气的颜色的和奇形怪状的一大堆。
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他声称自己读乔伊斯、福特和康拉德。说他反复读弗莱明和沃德豪斯倒是更贴切些。他对伊丽莎白·贝内特小姐无甚好感(但他还是喜欢贝内特先生的,对达西也不无尊敬)。据安布罗斯称,《呼啸山庄》是有史以来最无趣的书本。
他有一段时间没有读报纸了。
关于烹饪的一切他都是从妻子那里学来的。她允许他进厨房,但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东西他都不能碰。他吃起东西来很大无畏,但不吃抱子甘蓝和蛤蜊。他对葡萄酒的概念很模糊,精辟地说,他认为纳帕的酒不错,澳大利亚的更好,法国的尤甚。皇家基尔酒他在有重大活动时才会喝。作为一个英国人,他沏茶的手艺不佳。
他相信女人切实比男人聪明。他的胸肌、腿形和屁股都不特别男人气,头发也是长短颜色随意。玩填字游戏,他喜欢填得完完整整,不喜欢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
有人进屋,他必然起立。他走路总是靠边走。也总替他妻子开门。他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安布罗斯·泽弗尔在德雷沃特一卡恩汉公司担当创意工作。粗鲁的竞争对手们把这家公司叫作D&C。德雷沃特和卡恩汉两位先生早已对全球化媒体的广告机构不感兴趣,这两位负责人另寻财路,只留下安布罗斯,让他在一个颇具头脑但精力枯竭的女人手下工作,她的名字叫格里塔。
同事们都认为安布罗斯对于创作的态度虽说驾轻就熟,却不乏创新才干:他准时,不超支,实际且理性。他既不是明星也不算权威。安布罗斯对此毫不介意。他常常说,如果一个客户想要推销什么产品,这产品通常都不会是安布罗斯·泽弗尔。
脚跟靠墙站着,安布罗斯比六英尺略少上一两英寸。除去人到中年必然会有的腰间赘肉和步态蹒跚,他身板还算清瘦。他那饱经风霜的头颅上的头发还像他孩童时期那么浓密。他的眼角长出了皱纹,可是眼眸还一如五十年前年轻而忧伤的女王从非洲回国那日般湛蓝。
熟识安布罗斯.泽弗尔的人说他比某些人要好。他们也承认,有些小地方他还需要改进,但是,我们不都是有不完美之处么。他妻子说他是她唯一深爱的人。
没有什么可改的。
真的,医生说道。要安排了。
这医生在建议安布罗斯安排余生之前,好歹也应该等上个一分钟啊,这样外面办公室里的所有人就都能听得见了,安布罗斯·泽弗尔如此建议道。片刻之前,他的余生尚有数年。如果运气尚佳的话,会有数十年。而不会缩短成这样的数周。
如果情形是那样的话,医生说。
房间里弥漫起了雾气。坐在桌子后面的医生变成了面目不清的一团。空气厚重得犹如牛奶冻一般,而且像桑拿房中一样热。安布罗斯强忍着才没有在他问问题的同时把他的早餐呕吐在地板上。
是个谜啊,医生回答说。
据我们所知,不传染。
致命么?嗯,蛮致命的。
很肯定。
安布罗斯·泽弗尔的妻子叫扎波拉·阿什克纳兹,和其他人一样,是个颇具本色的女人。她婚后沿用了本名,原因很显然。她更希望自己是个法国女人。她对待傻瓜也只是优雅地付诸一笑。她讨厌虫子。
她自己动手,把维多利亚式排屋装修成了很有品位的瑞典样式,并且随着经济状况和流行风格的要求时时翻新。她知道自己将来不太可能在第六郡拥有pied-à-terre,她也就听之任之。对此她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在她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她穿最好的牌子。标价五百英镑的衣服降价成了五十英镑,她也深知其所以然。红、白、黑是她的“颜色”。佩饰在她看来是相当有必要的,她的耳环总是和她的衣服搭配得天衣无缝。她有一双细高跟的鞋,眼睛看着都觉得恐怖。但安布罗斯
喜欢那双鞋。这就足够了。
她什么书都读。俄国史诗、法国罗曼史、美国黑色小说和英国小报都时不时地在她床头那一大堆摇摇欲坠的读物中占有一席之地。她说非虚构类作品太书院气了。实验文学让她浑身冰凉、恼火万分,她对所谓的现代作品失望至极。《呼啸山庄》她读了多少遍自己都记不清了。
让她走进一间从没有涉足过的厨房,不用菜谱,她就能烧出一桌够得上星级评论的饭菜来,花的时间只有她丈夫找个鸡蛋出来煮的时间的一半长。她自己的厨房里全是烹饪书籍,上面却是半星酱渍不沾。她读烹饪书,她展示她的烹饪书。它们的手感好极了。它们是房屋装饰的一部分。和耳环的作用一样。
在男人面前,她风采尽现,他们也能令她一展笑颜。她喜欢大部分留大胡子的男人,讨厌所有留小胡子的,一提到刺青文身,她就会皱眉头。高矮胖瘦,体格如何她倒不介意。礼仪举止和做工考究的鞋子她是很在乎的。行事是否高尚她也是很在乎的。
朋友要流泪的时候,总是可以借她的肩膀一用。她的意见总是合衬,不该发言的时候她会闭嘴。她会用橙子变戏法。她偶尔撒个小谎,谎言总是善意的。
扎波拉·阿什克纳兹是全国第三大时尚杂志的文学编辑。她的出版商希望让杂志的读者群勉为其难地接触一下经典和新派的文学,如果说这文学和服饰业有那么一丁点的联系,那就更好了。这份工作颇具挑战性:据扎波拉所知,奥斯丁、伍尔芙和帕克从来没有收集过一本春季刊。可这却是那些每月都读“午夜场”的人们虔诚的首要任务。她以文风简洁和不用比喻的别具一格而著称。丈夫是她的第一个读者。逐字逐句,每一稿都读。他会说,你的故事总是很有趣。
扎波拉刚入时尚行业的时候,当的是摄影化妆师。她的工作是帮人翻领子,展裙子,拉裤子,扣扣子,打领带,拉拉链。在她做第一份真正工作的第一天,在和她第一个模特儿工作的第一个小时后,她就得到了她生平第一个绰号。
扎普。
她相当自豪。
扎普没有她丈夫那么高,没那么瘦也没那么老。她的头发又黑又细,每八个星期就会去修剪一次。按照需求染色,也许还会用发带扎一扎。
她的眼角有皱纹。她读书的时候会戴眼镜。眼镜是在巴黎的一家小商店里买的,转过街角是一家古籍书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