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贾军 日期:2014-08-24 11:40:03
他俩青梅竹马,他为博得她的芳心,不惜偷大人的钱给她买喜欢的书;不惜结
交社会小混混在学校门前捣乱,只为引起她的注意;而洗心革面,奋发读书,也是为了换来她对他的宽容。他渐渐发现,真爱就在他身边,只是他没有读懂!
她觉得他就是前世冤家,她坚持按照自己的理想去塑造他,可却总被他那玩世不恭的行为所气哭。经过无数次争吵,她都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了他。她后来才明白,这种悲喜交错的情感,不是友情,而是爱!
爱情有时绝非两个人的战争。来自日本的幸子,走到他们中间,当幸子得知自己所钟情的他早已心有所属,仍痴情无悔,竟然为飘渺的爱情订下三年誓约……
书中的三个年轻人,为了爱情,互相误解纠缠,每个人心中都是乱麻一团,也许是命运弄人,也许有神灵指点,他们总是在不该相遇的地方巧相遇,在不该分手的时间谈分手,当他们鬼使神差地做出选择时,其结果最终导致有情人天各一方,并在寂寞和孤独中继续着猜疑和守望!
作者简介:
唐贾军,笔名黎明到达前。毕业于北京大学东方学系日语专业。曾在日本工作数年,归国后就职于中国出版集团。2005年获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硕士学位。作者长期从事翻译、出版工作,喜爱文学创作,先后在报刊媒体上发表文章六十余篇。在日本发表了《恨不相逢未嫁时》等短篇我是在一条能看见清代王府式样建筑的胡同里长大。那勾心斗角的飞檐和长长的红墙标志着这里曾经居住过几代地位显赫的王族贵胄。胡同口还竖立着一块石碑,听老人们说这只有王爷才能有资格竖石碑。
我曾在石碑上撒过尿,也曾在红墙上信笔涂鸦,更在王府大院里扒碎砖瓦逮蛐蛐儿。这些不折不扣的破坏文物的行为,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我想,那个年代的许多孩子都有过相同的经历。而且那时大人们依然在为温饱而孜孜拼搏,尚无保护历史遗产的意识。伴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长,我看着曾经辉煌大气的王府大院慢慢变成了大杂院。
一个漆黑的夜晚,群星都隐在了深色的云层里,距离我家一墙之隔的邻里,一个女婴呱呱坠地。这是我父母的好友的孩子,取名程程。在封建社会,“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的观念强烈地主宰着人们。即使到了社会主义的今天,不少父母依旧喜欢这种习俗,我的父母也不例外。为了巩固两家之问的友情,他们半开玩笑似的提出了联姻的请求,程程的父母竟也欣然接受了。既然双方家长都同意了,所以两个孩子放在一起抚养自然也省心不少。那时候,我和程程虽还不满半岁,但衣衫尽褪、同床共眠的事情却屡见不鲜。
大杂院里和我同一年代出生的孩子们不少。在这些孩子们当中,和我最为要好的有高峰、胡俊和赵鹏,正所谓物以类聚,我们四个天生便觉得投缘,因为每每有顽劣的劣迹发生之时,总少不了我们几个的身影。
当我们学会了从爬到跑的时候,胡同的生活开始变得喧嚣起来。胡同里,从南房到北房牵引着许多根铁丝,那是人们晾晒衣服用的,天气好的时候,铁丝上晒着许多被子。我们就在这些被子间钻来钻去,玩耍得累了,就用黑乎乎的小手抹擦一把额头的汗水,然后就手用被子擦干。到得晚间,时常听见院内许多人家里爆发出愤.怒的吼声,接着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过后,便是我们这些顽皮孩子们的哭喊,此起彼伏,煞是壮观。
高峰的父亲是军人,行伍出身,四方脸型、身材魁梧,典型的山东大汉。解放军“支左”运动的时候在工厂认识了一个北京姑娘,自此在北京安了家。由于常年带新兵训练的缘故,他的父亲脾气极为暴躁,总习惯于用部队那套教导方式对高峰。有其父必有其子,高峰继承了乃父的品格,天生桀骜不驯,总好打架闹事。
胡俊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大学毕业,还留校当了老师。他们结婚的时候,正赶上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始,个人口粮定量全面推行,饮食业实行凭票用餐,食油、禽、蛋、肉等严格限量供应。在物资极度匮乏的情况下,老师倒比一般人更容易得到各类票证补助。所以胡俊出生后,他在物质生活上要比我们优越了许多。因此他总想方设法地从家里顺点好吃的分给大家,为此没少挨他父母的责罚。不过读书人毕竟与军人不同,胡俊的父亲喜欢用罚念书、背诗作为惩戒手段,所以胡俊自小便显得酸气十足。
赵鹏的爷爷在北京一家药店上班。为了让子女们能有个安分的工作,老头子使出浑身解数,费尽周折将老婆、儿子、儿媳妇都办进了药店,成了正式职工。一家人都在同一个单位,朝夕相处,总难免进发出个是非矛盾来。所以赵鹏的家在院内也算出了名的。时不常看见赵老头儿挥舞着笤帚,或者赵母抡着擀面杖满院子追打赵父。赵父偏偏又重孝道,拉不下脸来反抗。一肚子恼火无处撒的时候,赵鹏便要遭殃。这小子吃过无数次苦头后,竟然慢慢学会了察言观色、看风使舵的本领,凭着撒谎的天赋和那狡辩的口才,出色地周旋于父母之间。
到了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和高峰、胡俊、赵鹏四个人经常半夜起来扮鬼吓唬邻床的小朋友,楼道走廊里总是时不时突然传来一阵尖锐异常的惊叫声,继而啼哭的声音开始此起彼伏,使得值夜班的老师忙不迭地去维持秩序,抚慰那一颗颗受到创伤的幼小心灵。日子久了,不仅班里的孩子们因缺乏睡眠而个个戴着黑眼圈,显得疲惫不堪,就连老师们也都快患上神经衰弱的病症了。老师们说我们四个堪比“四人帮”,这在当时算得上是最为恶毒的评语了。
程程自幼很是乖巧,又富有正义感。她从不肯与我们同流合污,见我们在院子里胡作非为的时候,总喜欢出面大声制止。但一个弱质女流哪堪承受几个顽劣孩童的欺负,所以她每每都在被我们气哭了鼻子后,愤愤地跑到每个人家里去告状。
我妈总是叮嘱我,出去玩的时候要照顾好程程,她想从小就要培养出我照顾女孩子的责任感。但是恰恰相反,我认为男孩子的职责就是要惹女孩子哭泣。更何况,程程喜欢告状的行径在我们眼里简直和电影里的叛徒的行为如出一辙。所以,我们变本加厉地戏耍程程。终于有一次,程程被我欺负得呜咽不止,委屈地找我妈哭诉。我妈或许觉得时机成熟了,便手拉手地牵着我,指着程程说:“你可不能再欺负她,要不然长大程程不肯当你媳妇了。”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产生了对异性朦胧的概念。程程小脸通红,冲着我喊道:“才不要当你的媳妇呢,你净欺负我。”我一脸不屑,内心却怦然震撼。自此我心里便根深蒂固地认定,程程将来就是我的媳妇。
说来也怪,自从听了我妈的话后,我逐渐发觉程程长得蛮好看的。尤其当她在我眼前像一只翩翩的蝴蝶轻盈地跑动,两条小马尾辫随着上下甩动的时候,我竟然产生了喜欢的感觉。于是有一天,从幼儿园回家的时候,我忍不住跑过去抱住程程,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四周的孩子们嘘的一声,哗然。程程猝不及防,呆立了半晌,这才挤出“讨厌”两个字来。这一切均被老师看在眼里。当她恶狠狠地拎住我的脖领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可能闯下了弥天大祸。
原本我只是属于“四人帮”的范畴,现在更多了一条流氓罪。老师认定我这是耍流氓的行为,而且大庭广众之下更给其他孩子们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于是她拎着我的脖领子找到了我的父母,义正词严地将她那套压抑已久的理论搬了出来。按照她的理论,我这种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的话,将来我就会沦为社会败类、人渣。为了表示家长对老师的积极配合态度,我爸对我饱以一顿鞭笞。自古有训日“子不教,父之过”,在他看来,如果不好好教训这个顽劣儿子,确实是亵渎了古人赋予作为父亲的神圣职责。
至今,我依然忘不掉那梦魇般的夜晚。我爸犹如饥饿了许久的狮子突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羔羊一般,迅速发起了猛烈的攻击。我妈本要劝阻,看着父亲凶神恶煞、发指眦裂的样子,有些胆战心惊,急忙出门到程程家搬救援去了。我试图躲在桌子下边,无奈我爸将搭扣一扳,桌子便应声折叠在了一起,顿时我重又暴露在他那袭天而来的鞋底子抽打之下。我一边哭泣着央求着父亲,一边不住地用余光搜寻着退路,但是狭小的屋内根本再无容身之处了。
待到我妈和程程的父母一行人赶来时,屋里已然是一片狼藉,我双眼青肿,跪在地上,余怒未消的父亲坐在椅子上,不断重复地啊斥着:“这么小就学会耍流氓了,长大了还了得!”
看着我红肿的脸颊,我妈心疼坏了,上前将我拥在怀里。我显然已经怕得发蒙了,唯唯诺诺地不住地认错。“走,去医院,把孩子打成这样,你真下得了手。”有邻居在场,我妈说话显然硬气了许多。
“我说老方你也太过了,小孩子哪懂得男女那些事啊。”程母一再埋怨。程程缩在她母亲的身后,探出头来观望着我,脸上隐约有些得意的神色。我恶狠狠地盯了她几眼,她吓了一跳,又缩了回去,再也不敢探头看我了。
在去医院的途中,我妈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叮嘱我:“知道见了大夫怎么说吗?别说是你爸打的,传出去不好听。”
“那问起来,我怎么说?”我委屈地问道。
我妈沉吟了一会儿,果断地答道:“就说是小流氓欺负的。”
我在幼儿园耍流氓的事情自此被传开,我成了家喻户晓的一个新的流氓典型。到了上学后,不仅胡同内,甚至别的胡同的许多家长依旧喜欢用我做榜样来教育自己的孩子。“你可不能学方军那样,要不长大后准成小流氓。”这句话是高峰他们转述给我听的。他们倒是一心一意地捍卫我的尊严,每每有其他孩子冲着我努嘴,似乎像是嘲笑我亲吻小姑娘的丑陋行径,高峰他们便拔拳霍霍相向,吓得这些孩子四处逃窜。
每当程程出现的时候,他们几个便显得鬼鬼祟祟起来,一个个瞪着我,眼神里充满了暖昧的味道。我知道,他们心里也已经认定,程程是我的媳妇。
程程对我还是本色如故,没有忸怩的神态,丝毫没有觉察出他们的异样。她依旧勇于对我的调皮行为进行批判,我俩始终处在忠奸不相容、正邪不两立的位置。
程程的父母和我家的关系可以说是亲密无间。有时候彼此父母忙起来,便打发我们互相到对方家里吃饭、学习。程程家与我家虽然仅仅只有一墙之隔,但是我们在南院,她家却在北院。所以从她家到我家,还必须要穿胡同兜一个大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