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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杀死一只反舌鸟


作者:李;高红梅  日期:2014-08-26 11:25:56



本书获1960年普利策奖。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作者简介:
  哈珀·李(1932-),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曾被授予普利策奖及其他众多文学奖项。她与杜鲁门·卡波特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反舌鸟》是她唯一的长篇小说,据说是以卡波特为原型之一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阿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第一部
  第一章
  我哥哥杰姆快十三岁时,胳膊肘严重骨折。等到痊愈,他再也不能玩橄榄球的恐惧也消失了,便很少意识到自己的伤残。他的左臂比右臂短了些;当他站立或行走时,他那只手的手背与身体便摆成了直角,拇指和大腿平行。他对此毫不在意,只要他还能传球,开球。
  又过了几年,等两人能够回首往事时,我们有时会谈论导致他受伤的那些事件。我坚持认为,是尤厄尔家的人引发了这一切,可比我大四岁的杰姆却说,事情起头在那很久以前。他说是从迪儿来到的那个夏天,当迪儿最先怂恿我们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时,整个事件就开始了。
  我说他要是这样长远去看,实际上是从安德鲁•杰克逊开始的。如果当年杰克逊将军没有把克里克人赶过河,西蒙•芬奇永远也不可能划着小船北上亚拉巴马;如果他没来,那我们又会在哪里呢?我们现在太大了,不能再用拳头解决争端,于是就去问阿蒂克斯。我们的父亲说,我俩都对。
  作为南方人,你就得为家族中那些名不见经传的祖先承担耻辱,因为在黑斯廷斯大战。中,他们两边都不是。我们拥有的只是西蒙•芬奇,一个来自康沃尔郡。兼做皮货生意的江湖郎中,只有吝啬能战胜他的虔诚。在英格兰,西蒙看不下去那些自称循道宗。的教徒被他们更为开放的教友们迫害,因为西蒙也自称循道宗,他便想方设法渡过大西洋,来到了费城,从那儿再去牙买加,然后又到了莫比尔,最后北上来到了圣斯蒂芬斯。牢记着约翰•韦斯利。关于买卖的各种清规戒律,西蒙靠行医卖药发了财。可是从事这个职业的过程中他并不快乐,因为要遏制那些他知道是违背上帝荣光的欲望,像穿戴金银华服什么的。于是西蒙就忘掉了他导师关于严禁拥有“人牛”。的戒律,买了三个奴隶,并在他们的协助下,在距圣斯蒂芬斯约四十英里的亚拉巴马河岸边建立了自己的家园。他只回过一次圣斯蒂芬斯,娶回来一个妻子,并和她共同繁衍了一个以女儿为主的家族。西蒙活到很大岁数,死的时候非常富有。
  家族的传统是男人们都留守在庄园——芬奇园里,靠棉花为生。那时候这个地方自给自足:虽然相对于周围的庄园要简朴一些,但芬奇园里生产一切生活必需品,冰块、面粉和衣料除外,这些靠从莫比尔来的河船提供。
  西蒙若在世,尽管会狂暴和愤怒,但对南北战乱也只能望洋兴叹吧。这场战争把他的后代掠夺一空,只剩下了土地。靠土地生活的传统一直保持到二十世纪,直到我父亲阿蒂克斯•芬奇跑到蒙哥马利去读法律,他的弟弟到波士顿去学药学为止。他们的姐妹亚历山德拉是留守芬奇家园的人:她嫁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那人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河边的吊床上,惦记着他布下的串钩上是不是已经挂满了鱼。
  我父亲取得律师资格后,便返回梅科姆镇开业。梅科姆镇在芬奇园以东约二十英里,是梅科姆县政府所在地。阿蒂克斯的办公室在县政府楼里,里面只有一个衣帽架,一只痰盂,一张棋盘,和一本很少被翻动过的亚拉巴马州的法典。他最早的诉讼委托人,是梅科姆县监狱里最后两个被吊死的人。阿蒂克斯曾极力劝说他们接受州政府的恩典,承认二级谋杀的罪名,以免去一死。可惜他们是啥弗福特家的人;在梅科姆县,这个姓氏和公驴是同义词。哈弗福特兄弟据说是因为被无故扣押了一匹母马,便打死了梅科姆县的头号铁匠,而且居然是当着三个证人的面打死的。他们事后一口咬定是那“婊子养的”先来找碴儿,自己完全有理由自卫,所以坚持要对一级谋杀指控提出无罪告诉。阿蒂克斯帮不了他的委托人什么忙,只好在他们上路的时候陪在现场。这件事也许就成了我父亲后来对刑事诉讼非常厌恶的根源。
  在梅科姆镇的头五年里,阿蒂克斯的生活极为节俭;此后的几年里,他便用自己挣的钱去资助弟弟的学业。约翰•黑尔•芬奇比我父亲小十岁,在棉花开始不值钱的时候选择去学药学;不过,等到帮助杰克叔叔自立之后,阿蒂克斯从他的法律业务中获得的收入还是很不错的。他喜欢梅科姆,他是土生土长的梅科姆县人;他熟悉这里的人们,人们也熟悉他,因为西蒙•芬奇的勤勉,阿蒂克斯几乎和镇上每个家庭都有着血缘或姻亲关系。
  梅科姆是个老镇,不过在我最初的记忆里,它是个死气沉沉的老镇。下雨天街道便成了红泥滩国;野草长在人行道上,广场中央的县政府楼摇摇欲坠。不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天气好像更热些:黑狗在夏日里煎熬着;广场上闷热的橡树荫下,套在大车上的瘦骨嶙峋的骡子在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不到上午九点钟就耷拉下来。女士们中午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又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时,她们个个汗湿甜腻,像撒了一层痱子粉当糖霜的软蛋糕。
  那时候的人们行动迟缓。他们慢悠悠地穿过广场,在周围的店铺里晃进晃出,在随便什么事情上消磨时光。那时候一天二十四小时,可是好像更长些。不需要急着赶路,因为没有地方可去,没有东西可买,而且也没有钱去买,梅科姆县之外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对某些人来说,那是个盲目乐观的时代:梅科姆县的人们刚刚被告知,除了恐惧本身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我们住在镇里居民区的主街上一一阿蒂克斯、杰姆和我,加上做饭的卡波妮。我和杰姆都觉得我们的父亲很让人满意: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
  卡波妮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她骨节突出;她近视眼;她斜视;她的手掌像床板一样宽,却有床板的两倍那么硬。她老是命令我离开厨房,明明知道杰姆比我大,却责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懂事,又总是在我还不想回家的时候叫我回去。我们之间的战争没完没了,而且总是一边倒。卡波妮老赢,主要是因为阿蒂克斯老站在她那边。她从杰姆出生时就和我们在一起了,我刚记事就感受到了她的专横。
  我们的母亲在我两岁时死了,所以我从来也没有感觉到失去过她。她来自蒙哥马利的格雷厄姆家族,阿蒂克斯第一次当选州立法委员时遇见了她。他那时已到中年,她比他小十五岁。杰姆是他们结婚第一年的产物;四年之后我出生了,又过了两年,我们的母亲忽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人们说这是她家族的遗传。我并不想念她,但我觉得杰姆很想她。他很清楚地记得她。有时正玩着游戏,他会长叹一声,随后就走开,一个人到车库后面去了。每当他这样子的时候,我就知道最好不要去打扰他。
  在我要满六岁杰姆快十岁那年,我们的夏日活动范围(卡波妮的喊声能听见的距离)是向北过两家到杜博斯太太的房子,向南数三户到拉德利家的地盘。我们从来没敢跨越过这个界线。拉德利家蹲着一个怪人,关于他的一点点描述,都足以让我们一连规矩好几天的;杜博斯太太则是个十足的恶魔。
  就是在那个夏天,迪儿来到了我们中间。
  有天早上,我们在后院刚要开始当天的游戏,忽然听见隔壁雷切尔•哈弗福特小姐家的芥菜畦里有响动。我们走到铁丝篱笆边,看是不是只小狗崽——因为雷切尔家的小猎犬快要生了,结果却发现有个人正坐在那里看着我们。他坐在那儿,比芥菜高不了多少。我们也盯着他,直到他先开口招呼:
  “嘿。”
  “嘿,你。”杰姆和气地回答。
  “我是查尔斯•贝克•哈里斯,”他说,“我能读书了。”
  “那又怎样?”我说。
  “我以为你们想知道我能读书了。你有什么需要读的,我可以帮忙……”
  “你多大了?”杰姆问,“四岁半?”
  “马上就七岁了。”
  “咳,怪不得。”杰姆说,拇指向我挑了一下。“那边的斯库特从生下来就会读,她还没上学呢。快七岁了,你看起来可真够小不点儿的。”
  “我个子小,可是年岁大。”他说。
  杰姆撩开额发仔细看了看。“你干吗不过来玩,查尔斯•贝克•哈里斯?”他说,“我的天,这什么名字!”
  芬奇。”
  杰姆皱了皱眉头。“我长得足够撑得起我的名字。”他说,“你的名字比你还要长。我敢说要长一英尺。”
  “人们都管我叫迪儿。”迪儿说着,从篱笆下费力钻了过来。
  “从上面跨过来比从底下钻过来省事儿。”我说,“你从哪儿来?”
  迪儿从密西西比的默里迪恩来,到这里来和他的姨妈雷切尔小姐过暑假,今后每个夏天他都会在梅科姆度过。他家原来也是梅科姆县人,他妈妈在默里迪恩给一个摄影师干活,曾经把他的照片送去参加过一个“美丽儿童”比赛,还赢了五元钱。她把这些钱都给了迪儿,迪儿拿它去看了二十场电影。
  “我们这儿没有电影,除了有时候县政府楼里会放一些关于耶稣的片子。”杰姆说,“你看过什么好片子?”
  迪儿看过《德拉库拉》,这一显摆顿时让杰姆对他刮目相看。“给我们讲讲吧。”他说。
  迪儿是个新鲜人物。他穿着蓝色亚麻短裤,扣子一直扣到衬衫上;他的头发雪白,像小鸭子的绒毛一样竖在脑袋上;他比我大一岁,却比我矮一头。当他给我们讲述这个古老的故事时,他的蓝眼睛变得深邃明亮;他的笑声短促而快活;他还老是习惯性地揪着前额中间的一撮旋毛。
  当迪儿最后讲到德拉库拉化为烟尘时,杰姆说电影听起来比书还好,这时我问迪儿他的父亲在哪儿:“你一点儿都没提到他。”
  “我还一个没有呢。”
  “他死了吗?”
  “没……”
  “如果他没死,你就有一个,不是吗?”
  迪儿脸红了,杰姆叫我住嘴,这表明迪儿已经通过审查并被接受了。此后的夏日便在令人满意的例行活动中度过。这些令人满意的例行活动包括:整修建在后院那两棵双生大楝树上的树屋,打闹一会儿,之后把我们根据奥利弗•奥普蒂克、维克托•阿普尔顿和埃德加•赖斯•伯勒斯小说改编的剧本全部上演一遍。就这最后一项,我们有迪儿真是幸运。他扮演那些原来都扔给我的角色——像《人猿泰山》中的猿猴,《罗弗小子》中的克拉布特里先生,以及《快捷汤姆》中的戴蒙先生。我们由此知道了迪儿是个袖珍墨林,他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古怪的计划、奇妙的渴望和有趣的幻想。
  可是到了八月底,我们的剧目因为不断重复上演,变得平淡无味了。就是在这时候,迪儿给我们出了个主意: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
  拉德利家迷住了迪儿。我们的警告和解释毫无作用,它就像月亮吸引海水一样吸引住了迪儿,不过只是把他吸到拐角的路灯柱子那儿,离拉德利家的院门还有一段安全距离。他会站在那里,抱着那根粗柱子,凝视着,向往着。
  拉德利家在我家过去那边一个急转弯的拐角上。向南走,就正对着它的前廊;人行道从这儿拐弯,绕着房子延伸到另一侧去了。房子低矮,以前是白色的,并有着深深的前廊和绿色的百叶窗,不过现在早已晦暗,变成了深蓝灰色。房子四周有院子围绕。被雨水侵蚀的木瓦耷拉在前廊上的房檐外;几棵橡树遮蔽了阳光。一些残留的尖桩栅栏东倒西歪地护卫着前院——这个被叫“扫院”。的地方却从来没被清扫过——强生草和兔烟草长得非常茂盛。
  ……







阅读提示:杀死一只反舌鸟的作者是李;高红梅,全书语言优美,行文流畅,内容丰富生动引人入胜。为表示对作者的支持,建议在阅读电子书的同时,购买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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