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妮塔·布鲁克纳 日期:2016-07-09 11:25:27
●英国女王长长的读书单上,安妮塔•布鲁克纳的大名赫然在列,她的作品也被专业人士列入文学疗愈书单。●三十余载创作生涯的代表作和*之作——1984年“布克奖”获奖作品。●在所有的布克奖中,《杜兰葛山庄》将被证明是极具持久魅力的作品之一……关于爱情、失去、孤独、成长以及生活本身。●一部媲美《廊桥遗梦》的爱情小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爱情故事,浪漫动人,幽默诙谐,充满罕见的睿智。——《泰晤士报》●百年后依然会被人们阅读和欣赏的经典。——《旁观者》
本书简介:
“我全部的爱都给了你,直到永远……”“说一千,道一万,女人还是喜欢旧神话:总有一天,白马王子会找上门来,女人对此确信无疑,哪怕她们已输得一败涂地,愿望依旧藏在心底,难以释怀。”埃迪斯,写浪漫小说的女作家,三十九岁未婚,有一份鲜为人知的地下恋情。她逃婚后独自一人来到瑞士湖畔的杜兰葛山庄。酒店里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有着一段极不寻常的故事。一次漫不经心的外出散步中,富足优雅的绅士内维尔突然向她求婚。结束爱情、开始婚姻,还是接受丈夫、结束情人?埃迪斯需要抉择,可是刚刚抉择,剧情又发生逆转……
作者简介:
安妮塔•布鲁克纳(AnitaBrookner,1928—2016),英国著名作家、艺术史学者。1928年出生于伦敦一个犹太移民家庭,毕业于伦敦国王学院,后又在考陶尔德艺术学院取得艺术史博士学位。在巴黎卢浮宫度过一段短暂紧张的学习生涯后,布鲁克纳受当时考陶尔德艺术学院院长安东尼•布朗特之邀赴学院任教(安东尼•布朗特后来被证实是二战期间克格勃安插在剑桥的五名外国间谍之一,是“剑桥五杰”之一)。1967至1968年,她曾在剑桥大学斯莱德艺术学院做访问教授,并成为史上首位获得这一资格的女性。布鲁克纳早年多撰写与艺术和艺术史相关的文章,1981年她出版了自己的首部小说,三年后又凭借长篇《杜兰葛山庄》获得布克奖。之后保持着一年一部作品的旺盛创作力。她以高雅出众的文采和凄楚而又诙谐的文风著称,她笔下的主人公常常是有学问、不甘于平淡生活、充满浪漫气息和艺术情趣的独立女性。
目录:
爱情or毒药/001第一章/001第二章/021第三章/037第四章/055第五章/071第六章/089第七章/103第八章/119第九章/137第十章/155第十一章/179第十二章/195前言爱情or毒药
路毛
《杜兰葛山庄》自出版以来就争议不断。很多评论家把它看成一部女权主义作品,意在批判男权社会里女人受到的种种不公。而作者布鲁克纳本人却表示,你们想多了,这本小说的重点并不是探讨什么主义。那么它要探讨的重点是什么呢?又是天翻地覆的争论。有人说它主要是讲女人的自我寻找;有人说它是讲女人的困境,确实,小说里每个女性角色,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人说它是讽刺女人对爱情不切实际的浪漫;还有人说它是在赞美和肯定这种浪漫,正是这种浪漫,给了女主人公拒绝走入婚姻的勇气,两次的结婚对象在世俗的眼光看来都非常不错,第一个靠谱,第二个成功。而她逃婚的理由非常简单:我不要没有爱情的婚姻。(也有不少评论家认为,她逃婚是因为她有女权主义觉悟,尽管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这点,她不向社会和物质低头的事实,已足以证明她就是个女权主义者。)还有人说,这其实就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从头到尾都在讲一个女人对爱情的坚守。只不过这份爱比较“特殊”,她爱的人是个已婚男人。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我又看到了什么呢?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为爱扑火,还有对这种执着之举的探讨。 爱情 or 毒药
路毛
《杜兰葛山庄》自出版以来就争议不断。很多评论家把它看成一部女权主义作品,意在批判男权社会里女人受到的种种不公。而作者布鲁克纳本人却表示,你们想多了,这本小说的重点并不是探讨什么主义。那么它要探讨的重点是什么呢?又是天翻地覆的争论。有人说它主要是讲女人的自我寻找;有人说它是讲女人的困境,确实,小说里每个女性角色,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人说它是讽刺女人对爱情不切实际的浪漫;还有人说它是在赞美和肯定这种浪漫,正是这种浪漫,给了女主人公拒绝走入婚姻的勇气,两次的结婚对象在世俗的眼光看来都非常不错,第一个靠谱,第二个成功。而她逃婚的理由非常简单:我不要没有爱情的婚姻。 (也有不少评论家认为,她逃婚是因为她有女权主义觉悟,尽管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这点,她不向社会和物质低头的事实,已足以证明她就是个女权主义者。)还有人说,这其实就是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从头到尾都在讲一个女人对爱情的坚守。只不过这份爱比较“特殊”,她爱的人是个已婚男人。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我又看到了什么呢?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为爱扑火,还有对这种执着之举的探讨。
女主人公埃迪斯是位成功的爱情小说作家,但她却是他人眼中的“失败者”,因为她三十九了,还单身。他们并不知道她有个已婚的情人,若是知道了,恐怕会更瞧不起她。在她首次逃婚后,她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一场“背叛”。 她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于是她选择出走,来到杜兰葛山庄。
在那里,她遇到了普西太太和莫妮卡,普西太太优雅风趣,莫妮卡美丽冷艳,这两个互相看不顺眼的女人却偏偏都喜欢跟埃迪斯套近乎。山庄里的富豪客人内维尔跟她有段这样的对话:
“你是个好女人,”内维尔说道,“是人都能看得出。”
“为什么是人都能看得出?”埃迪斯问道。
“好女人都有一个特点:别人难受时,她们总觉得错在自己。坏女人从来不会为任何事儿,也不会为任何人感到愧疚。”
显然,普西太太和莫妮卡也看出来了,埃迪斯就是那种温顺、听话、无害的好女人,没人知道埃迪斯之前的“疯狂”之举——逃婚。普西太太和莫妮卡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位永远不会抢走自己风头的女伴。而那两人互相讨厌的理由,表面上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普西太太瞧不上莫妮卡的拜金,而莫妮卡受不了普西太太的装腔作势。但内在的原因正好在于两人都是颇具吸引力的女人,一山容不下二虎,一个房间里也容不下两个有魅力的女人。而埃迪斯与她们正好相反,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个毫无存在感的人。然而,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埃迪斯这样的女人也希望被听到、被看到、被关注和被爱。一开始埃迪斯被普西太太吸引,对她褒奖有加,后来慢慢对她生出厌恶与鄙夷,归根结底,正是因为她在普西太太那里得不到这些,普西太太需要的,只是一个忠实的听众。
埃迪斯的编辑让埃迪斯把小说主人公写成“自信、自由、乐趣无穷”的时髦现代女性,却遭到了埃迪斯的强烈反对:“说一千,道一万,女人还是喜欢旧神话:总有一天,白马王子会找上门来,女人对此确信无疑,哪怕她们已输得一败涂地,愿望依旧藏在心底,难以释怀。 ”
后来,埃迪斯也向内维尔承认:
没有爱,我就是活不下去。别误会,我并不是说自己会患上怪病,日渐消瘦,形销骨立,只怕我的问题还要严重得多。我是想说,没有爱情,我就不能像模像样地活下去。要真有那一天,我恐怕会变得既不会思想、行动,也不会说话、写作,甚至连梦都要离我远去。失去爱情,也就失去了全部的力量,我会感到自己被逐出活生生的世界,变成冰冷的僵尸,我的内心会爆裂。在我心目中,所谓绝对幸福就是和煦的阳光下,整天坐在花园里,读读书,写写东西,内心坦然,因为我知道,自己爱的那个人晚上就会回来。每天晚上。
埃迪斯才不是什么先锋女性,我看不到她对写作或者其他任何事情的热爱,她的梦想与期待都是关于那个永恒的主题,那个古老的神话——爱情。 她渴望爱,她需要爱,甚至可以说,她是一个为了爱情而活的女人。但是,她却是一个爱情里的输家。在给情人戴维的信中,埃迪斯写道:
内维尔向我保证,在他的引导下,我会变得信心十足,活力四射。总之,过去别的女人身上令我羡慕的东西,我都会拥有,就像你太太一样。
在这方面我做得一直很差,可自己居然会与一个这方面极为成功的男人坠入爱河,真是讽刺到了极点。我的全部生命都是为了你,可多久才能见到你一次?一个月有没有两次?要是加上偶遇,或许多一些;要是你忙起来,就更少;有时候,整个月也见不到你一面。有时候,我会幻想着你在家中,身边有老婆,还有孩子,那一刻真是生不如死。可一想到不知什么时候你的好奇和兴趣就会转移到其他什么姑娘身上,或许是在哪个晚会上结识的,就像你我相识时那样,心里的难受就更别提了……要说咱俩是你情我愿有点儿滑稽,其实是我比你更情愿。从头到尾,我都比你更情愿。
我全部的爱都给了你,直到永远。
虽然埃迪斯浪漫得要死,但她同时也极度清醒。她从来不指望心爱的人在将来某一天会完全属于自己。她对“龟兔赛跑”这个故事的阐释,可以看出,她并不像那些分不清现实与幻想的小姑娘,她虽然浪漫,但一点也不天真。
“龟兔赛跑,”埃迪斯大声宣布。“人人都喜欢这个故事,尤其是女人。注意到了吗,哈罗德,在我的故事中,笑到最后的都是那些衣着朴素、举止腼腆,像小白鼠一样怯生生的姑娘,而不是那些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瞧不上眼的花蝴蝶。那些花蝴蝶倒也可以爱的天翻地覆、死去活来,可到头来,她们的男人还是会离她们而去,再也不会回来。乌龟和兔子无论赛跑多少次,在故事中,赢的总是乌龟。当然,这些都是骗人的鬼话……真实生活中,赢的总是兔子,从来如此。 ……可宣传偏偏要反过来说,因为乌龟们需要安慰,就像人们总是说,温良恭俭让吧,你将拥有整个世界……当然,这一切只发生在生活中,而不是在故事中,至少不会出现在我的故事中。生活还不够残酷吗?干吗还要延续到我的故事中?我相信,我的读者读的是我的小说,而不是去读生活。
埃迪斯就是“朴素、举止腼腆,像小白鼠一样怯生生的姑娘”, 她的内心深处渴望成为“兔子”,渴望变得跟情人戴维的老婆一样“信心十足,活力四射”,但她知道自己其实是“乌龟”,而且永远都是“乌龟”,而爱情游戏里,赢的总是“兔子”。
从表面上看,埃迪斯的悲剧在于她无法做一个彻底的好女人,也无法做一个彻底的坏女人。她既不够传统,又不够摩登。如果她是个彻底的好女人,就不会跟有家室的男人展开恋情。如果她是个彻底的坏女人,就可以接受富豪的求婚,跟情人继续偷情,社会地位、财富、爱情都不误。但其实悲剧的根源在于她把爱情当成了生活的全部意义。她的悲剧并不是因为她是“乌龟”,而是她认为乌龟跑不赢兔子,乌龟就是失败者。她看不到乌龟的其他闪光点,看不到乌龟也有很多比兔子好的地方。爱情不应该是判断一个女人成功或失败的标准,生命中很多事情的意义跟爱情一样伟大,甚至更加伟大,但埃迪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正是她自己用爱情定义了女人的输赢,所以她觉得自己是人生输家。
此书获得了 1984 年的布克奖,不得不佩服布鲁克纳的高明,她笔下的埃迪斯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形象,她是种种矛盾的综合体。很少有小说能让我对主人公产生如此复杂的情感,我对埃迪斯可以说是又爱又恨,又鄙夷又敬佩。她明知自己赢不了,却又偏偏不服输,直到最后她也没有放弃对那个古老神话的信念,倔强地走向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
极具特色,令人着迷……优雅而充满激情,风趣又不失正经……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小说,才会驱使我们去读小说。——《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布鲁克纳极为引人入胜的小说……现实主义的嘲讽……雅致,让人迷醉。——美国小说家、普利策文学奖得主 安妮•泰勒《杜兰葛山庄》的风格无可挑剔,故事直抵人心。——《观察家报》 布鲁克纳的行文优雅而粹美,她完美的技巧所讲述的故事展现出一种令人着迷的张力。——《出版人周刊》安妮塔•布鲁克纳是当代伟大的小说家。——《文学评论》布鲁克纳是一个能敏锐体察人心的作者。她洞悉牺牲的本质,男人和女人的差别。她的书里有一种安静的幽默,表现出对善思者的喜爱之情。——《书单杂志》安妮塔•布鲁克纳的《杜兰葛山庄》是我最喜爱的布克奖小说,她是实至名归的获奖者,一个能带给人意外惊喜的作家。——英国作家安德鲁•欧哈根 第一章
依窗凝望,唯见茫茫灰色,向远方延伸,渐渐融入无垠。窗外的花园也笼罩在灰色之中,花园中没种别的,只种了一种本地罕见的植物,此刻叶子直挺挺地竖着,了无生趣。过了花园,大约就是浩瀚的湖面了,仿佛打了麻药一样,静静地向远方的湖岸延伸。更远处就是奥什山的登特峰了,其实也没谁能望那么远,反正游客手册上是这样介绍的。此刻,群峰绝顶,天地相接之处,说不准雪花已然悄无声息地飘落。已是九月末,旅游旺季已过,游客走了,房价降了,除了风景,这座瑞士湖畔小城自个儿也实在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能留住游客的心。这儿的居民大多不善言谈交际,到了这季节,更像是被封上了口,时常一言不发。这是怎样的季节?时常一连数日密云层层堆积,不给阳光留下一丝缝儿;可接着,倏忽之间,所有的云朵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给半点儿预兆,不打一声招呼。霎时间,天地焕发出色彩,呼喊出生机:湖面上轻舟荡漾,码头上乘客如织,露天市场里喧嚣热闹,十三世纪的古堡虽已残旧,依旧不失昔日的华丽与庄严,远远矗立在青天之下,群峦之间。更远处,群山之巅已描上一道白边,向阳的南坡沐浴在绚烂的阳光下,种满了苹果树,一片片,一层层,向更高处攀登。树头已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实,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蕴藏着无限深意。
这是一片精耕细作、收获亦殷实富足的土地,这也是一片征服了大大小小的人祸的土地,唯有天灾依旧桀骜不驯。
埃迪斯•霍普倚窗而立,一动不动,仿佛仅凭自己的念力就可以刺破眼前浓得化不开的灰色。霍普是写小说的,浪漫爱情的那种,她的笔名可要比她的真名响亮多了。此刻,面对着吞噬一切的灰色,她心底却也不是没有一丝安慰。这是一个与一切幻觉和空想全然绝缘的季节,周围的一切要说沉闷刻板可能刻薄了些,可至少也是处处循规蹈矩,没有一丁点儿令人异想天开的地方。宾馆,安静;膳食,可口;散步,悠长;激情,少有;天黑,上床。然而,这不也正是找回昔日那个事事较真、创作勤力的自我,忘掉那桩伤心往事的绝好地方吗?要不然,何必在这个白昼渐短、黑夜渐长的季节,把自己流放到这个冷清的地方?这时节,她本该待在家里……可突然间,家,更准确地说,是“那个家”,成了一剂毒药,曾经在那儿上演的一幕至今还令她不寒而栗。朋友说,你该出门走走了。她嘴上未置可否,可心里已经默许了。于是,霍普坐上了邻居兼朋友彭尼洛佩•米琳的车,风驰电掣般向机场驶去。驾驶座上的米琳紧绷双唇,一言不发。看来,要想让她原谅自己,自己不消失上好一阵子是不成的了,而且回来时要更成熟、更理智,再真心诚意地向她道歉。别人可不会再任你这样癫下去了,还以为自己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女生吗?干吗要扮小女生?我是个认真、严肃的女性,无论在自己,还是在朋友心目中,都早已过了年少轻狂的年纪。不止一个人说过,我长得挺像弗吉尼亚•伍尔芙;我是一家之主,经济上是顶梁柱,还能做几样家常小菜,交稿也从不拖沓、不准时;我拥有公民的全部权利,无论什么放在我面前,我都有权署名;我从不给出版商打电话,更从不询问自己写的东西读者反应如何(其实,我知道,销路不错)。低调、不张扬,对他人言听计从,从不胡乱猜疑,这副形象我已经顶了好长时间了,别人都觉得烦了,这是肯定的,可偏偏自个儿不能觉得烦。身段要放低,再放低,所有自以为了解自己的人也认为,自己就该这样。在这片能疗伤止痛的灰色中,孤身一人待上一段时间,就能做回昔日那个心平气和、笑容可掬的我了,回到从前,回到那件可怕的事儿发生以前。咦,花园里的那种树,叶子怎么一动不动?别打岔 ! 不过说真格儿的,那件事儿自打发生以后,还没有浮出过自己的脑海……可现在,它浮现出来了。
霍普转过身,背对着窗外无声无息、无边无际的灰色,凝视着眼前的房间。房间的颜色像是烧过了头的小牛肉,地上的毯子和墙上高高悬挂的窗帘都是这种颜色;床又窄又小,上面铺着小牛肉色的褥单;桌子同样又窄又小,仅仅配了一把椅子,紧紧收在桌肚里;衣柜也是又窄又小,头顶上很高的地方,悬挂着一盏多头铜吊灯,还是那么小。数一数,有八个灯头,每当夜幕降临,就会发出暗淡、沉闷的灯光。窗帘布很硬,四周镶着白色花边,把原本就已稀疏的日光更彻底地挡在窗外,不过可以向两边拉开,给日光留下一条进屋的通道。窗户又高又大,外面有一条窄窄的阳台,正好可以放下一张绿色铁皮桌和一把椅子。看着阳台,霍普一面暗想:天好的时候倒是可以在这里写作,一面从行李中取出两个大大的文件夹,其中一个文件夹里是一部小说的第一章。小说名叫《月光之下》,她打算利用这段人生中的特殊时期,静下心把小说写完。可她的手却不由自主伸向另一个文件夹并打开,人已走到桌边,顺势抽出桌肚里那张硬邦邦的椅子,一屁股坐下,一切都那么自然,仿佛出于本能。她手中擎着笔,笔帽还没有取下,四下的一切已淹没在如潮水般涨起的思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