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帕特里克·怀特 日期:2016-07-09 11:26:57
《欢乐谷》是一部有着独特气质的文学作品。它不仅仅讲述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澳洲故事,更融入了澳大利亚的社会背景、自然历史和生活方式,展现了澳大利亚生活的全景。文学大师帕特里克·怀特善于刻画小人物,尤其是他们的内心世界。大篇幅的故事情节与人物内心活动编织在一起,给人一种变幻、迷惘的感觉。作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经典作品,看似平淡的故事中蕴涵着巨大的激情,抽象的比喻、细腻的描写、夸张的手法,无一不透露出作者极大的才情。
本书简介:
《欢乐谷》是澳大利亚作家帕特里克·怀特的第一部小说,也是一部伟大作家的惊人之作。小说于1939年在伦敦出版,于1941年获得澳大利亚文学金奖。作品以澳大利亚乡村小镇为背景,描写了一群人物角色的爱恨情仇,全景展现了澳大利亚的社会生活。按照帕特里克·怀特的水准,这也许并不是其最重要的作品,但确是一张赤裸裸的名片。如果不是太晚出现在20世纪30年代,或许它早已引起了世界的注意。
作者简介:
帕特里克·怀特(1912-1990),澳大利亚小说家、剧作家,197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著有《人类之树》《活体解剖者》《暴风眼》《可靠的曼陀罗》等长篇小说和《快乐的灵魂》《秃山之夜》等剧本。怀特善于运用意识流小说的写法,大跨度地将故事情节与人物内心活动编织在一起,细腻地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同时融入澳大利亚的社会背景、历史文化,使得作品具有史诗般的气质和不拘一格的特点。前言导读
《欢乐谷》是帕特里克·怀特的第一部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是一位伟大作家在成长过程中的惊人之作。人人都知道这个植根于现实的故事,战争结束后,帕特里克在马诺利·拉斯卡里斯(ManolyLascaris)身上发现自己对生活的热爱后,开始提笔写作。他的第一部杰作《姨母的故事》(TheAunt’sStory)也于1946年带回了澳大利亚。他对这个国家的爱恨情仇为他的伟大著作提供了永恒的材料,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他与那遭受苦难的、熟悉的家园分离。
《欢乐谷》是文化民族主义者所期望的一部具有自我意识的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且该作品于1939年在伦敦出版后,获得1941年澳大利亚文学社金奖,并非没有原因。当年,后来的澳大利亚“民族文化自卑感”综合征的提出者A.A.菲利普斯就是评委之一。
事实上,《欢乐谷》是一部展现澳大利亚生活的全景式小说,它反映了怀特在莫纳罗(Monaro)实习的亲身经历。与此同时,以乡村小镇为背景,并将兴趣点平均分散到一群人导读《欢乐谷》是帕特里克·怀特的第一部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是一位伟大作家在成长过程中的惊人之作。人人都知道这个植根于现实的故事,战争结束后,帕特里克在马诺利·拉斯卡里斯(ManolyLascaris)身上发现自己对生活的热爱后,开始提笔写作。他的第一部杰作《姨母的故事》(TheAunt’sStory)也于1946年带回了澳大利亚。他对这个国家的爱恨情仇为他的伟大著作提供了永恒的材料,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他与那遭受苦难的、熟悉的家园分离。《欢乐谷》是文化民族主义者所期望的一部具有自我意识的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且该作品于1939年在伦敦出版后,获得1941年澳大利亚文学社金奖,并非没有原因。当年,后来的澳大利亚“民族文化自卑感”综合征的提出者A.A.菲利普斯就是评委之一。事实上,《欢乐谷》是一部展现澳大利亚生活的全景式小说,它反映了怀特在莫纳罗(Monaro)实习的亲身经历。与此同时,以乡村小镇为背景,并将兴趣点平均分散到一群人物角色上,为小说增添了几分独特与新颖。写《姨母的故事》时,怀特是全然成熟的,尽管从某种程度上说,那出表现梦想、疯狂和老处女般孤独的戏码,是怀特作品的标志性特点。然而很显然,从20世纪40年代中期的《姨母的故事》到1979年的《特莱庞的爱情》(TheTwybornAffair),怀特所写的每一篇故事,都不断透露出成熟与自信,以及——这既是一种赠予,也是一种特征——浑然天成的戏剧性。在《姨母的故事》那些错乱不堪的章节中,你无需清楚地知道自己读到哪个部分,就算知道了,也不过是发现自己被一位伟大的作家玩弄于股掌之间而已(这可不代表怀特的事业生涯也不平稳)。话说回来,作为一部未经润饰的作品,这并未影响《欢乐谷》成为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它让读者产生悸动,以纯叙述的手法向读者展现故事的内容,这是澳大利亚十分古老的小说写作形式的特点之一。这样——加之本书一开始就禁止再版发行这样一个事实——戏弄了那些自认为熟悉(不值得重温的)早期作品的人们,就像它如此真真切切地戏弄了我一样。几乎没有人读过《欢乐谷》,即便读过,也很可能是受到后来作品的影响。《欢乐谷》实际上是帕特里克·怀特那未被发现的国度,这是一本了不起的书。书中展现出年轻的怀特摆弄时代主流游刃有余,他会因其形式主义的“狂中取乐”而尴尬,也会因笨手笨脚地去拘泥字句而感到害怕,而前者更甚。他承认“格特鲁德·斯坦因对他的影响很深”,在全世界作家中,格特鲁德是最不可能在一本描写澳大利亚田园与小镇生活的小说背景中发生的。他还认为自己“陶醉在写作的手法中”,他说自己“已经走到了意识流的死胡同里”。实际上,在格特鲁德·斯坦因的影响下,他似乎开始了装饰性的模仿,有节奏的重复和笔致细腻的措辞有时会让他的句子显得繁冗或是过度粉饰,而另一方面,也就是所谓的意识流,实际上是对詹姆斯·乔伊斯(JamesJoyce)的风格进行了灵活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改编。《欢乐谷》里的对话省去了引号,凭借寥寥数句嵌入式的独白,将灵活切换观点的手法运用得得心应手,却营造出缓慢而模糊的特殊效果。看着像怀特这样富于戏剧性的小说家如此痴迷于乔伊斯,着实令人好奇。然而,不管怎样,结果是其严谨与深奥不及福克纳的作品,这是很明显的特点。每一个不了解《欢乐谷》的人,读完之后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27岁的帕特里克·怀特的作品中,体现出了他的那些已为人所知的文学前辈们的手法——弗吉尼亚·伍尔芙(VirginiaWoof)的受虐幻想和多斯·帕索斯(DosPassos)那渴望社群主义的、飘忽不定而又过目不忘的眼睛——可更让他们惊叹的是,在世界上最可进步和最能附庸风雅的冲动面前,他在自己的画布上指挥若定的信心。《欢乐谷》的铭文选自甘地(“苦难越纯粹,过程越伟大”),怀特在一些“普通”人的心中呈现出灵魂的暗夜。大卫·玛尔(DavidMarr)说,《欢乐谷》是怀特最好的小说。尽管这有些言过其实,可它也确是一部苦心经营的著作。医生哈里迪游离在一段枯燥的婚姻中,后来爱上了钢琴老师艾丽斯。而艾丽斯反过来又是玛格丽特·光达的救赎天使,那个生长在澳籍中国家庭里的忧郁的孩子,无暇顾及她醉酒的父亲和牢骚不断的白人母亲,却与她那内敛而富有同情心的姑姑艾米亲近。玛格丽特是医生的儿子罗德里喜欢的类型,尽管她比他大几岁。书中,在一个戏剧性的时刻,玛格丽特迷上了那个身患哮喘的、病怏怏的校长莫里亚蒂,而莫里亚蒂有一个随遇而安的妻子,名叫维克,她又与那个风流的监工克莱姆·哈根有一腿。这个人物形象沉默寡言,却与怀特后期小说中那些寡言少语的男性形象相差甚远,他不介意与维克在干草堆里打滚,却也乐意把手伸向农场主的女儿西德妮·弗尔诺,而她也被他迷住,并将他视为玩物。《欢乐谷》形成了一个“准乔伊斯式”的套路,所有的声音在赛马场上相互缠绕,然后——正当我们开始以为这样的场面太过精心和丰富时——凶手出现了,这是一场虐杀,是一次暴行,这是一次极端的死亡,怀疑的阴影悬停在其中一位主人公的头上。然后,这件事就有了解决的办法,它虽惊险而诡异,但却十分符合贯穿整个小说高潮迭起的情景剧和对照法风格。(像他之前的福克纳一样)怀特给人的印象是一位颇具文化修养的作家,他以更加活跃而平民化的构想演绎出一支双人舞。曲终人散的时候,小说用一个极为挽歌式的收场来回报那些悲哀而不绝望的年轻面庞。这是一种重获新生的专一,是一种分离,它暗示了一个不那么虚妄的未来。《欢乐谷》是一部耀眼的处女作,小说中,帕特里克·怀特借着其试验性的冲动狂妄了一把,同时展现出了鸿鹄之志,立意写就一部伟大的乡村生活的长篇小说。小说最后以叙述为主,然而,为了对抗这样一位作家的眼泪和愤怒,后现代派手法的装饰性已经展现得淋漓尽致:他想要创造一种背景,使其能与他想象力所及的最为荒蛮的戏剧相称。在结局中挑毛病是非常容易的。年轻男孩的成长故事更具有发展性。我们想要更加了解他那差点错过的中国灵魂伴侣。所有的女人都太过相似——似乎对于那个小说家来说,性别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猜测(而牧场主的妖妇就是一场梦遗)。情景剧的要素具有一种巨大的力量,而它们本该被更加全面而谨慎地连贯起来。然而……《欢乐谷》是一本多么充满激情的、泛着希望之光的小说。通过本书可以看出,作为一名探索者,帕特里克·怀特从一开始就走到了十字路口。在《欢乐谷》里,怀特引用了背景中那高耸的阴影,引用了劳伦斯对男人的性别优越感和迭起的段落,就像引用乔伊斯的音乐感和华丽的辞藻一样。可是,接下来,怀特用自己的方式创作了一本充满前兆和戏剧性事件,并将精神探索与尖利的色性相结合的图书。按照帕特里克·怀特的水准,这并不是一本重要的书,可确是一张赤裸裸的名片,如果不是太晚出现在20世纪30年代,或许它早已引起了世界的注意。怀特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小说家,经验不足,充满惊奇,全心想要创造一个曾属于澳大利亚的美好世界。 怀特以史诗般和擅长于刻画人物心理的叙事艺术,将一个新的大陆介绍进文学领域。 ——瑞典文学院 怀特难掩激情、满怀壮志,意欲写就一部澳大利亚社会生活的全景式小说。 ——[英]V.S普利切特(英国作家、文学评论家) 1雪已经停了。一网云洒在淡蓝的天空,下过雪后,偶尔就会出现这样的景象。天气清冷,一只鹰懒懒地靠着漂移的云朵,定是在莫名沉思。但这不是重点。其实,它不过是一种模糊的地理意象。它只是在对的时间出现在了对的地点,也就是早上九点整,出现在穆林以南二十英里外的地方。那里,铁路线如银子一般,在烟雾中一点点铺展开来,朝向悉尼的方向,一会儿又铺进南边的一堆烟雾中。清早的穆林,一片雾银。那里不见雪,只有冰霜,冰霜发出钝刀一般的光泽,其上飘着早班火车开过时留下的缕缕白烟。而在南方,沿着鹰的轨迹,从山谷到山上,白茫茫的一片。更高处,欢乐谷的街道上,雪已半融,路面呈灰白色,而屋顶上的雪却白得纯粹。再往上,山间的康巴拉几乎已经湮没在雪堆之中。欢乐谷差不多是从穆林延伸至康巴拉,据说,那里以前还盛产黄金,连它的名字都是淘金者所取,他们在穆林下了火车,然后带着少数装备满怀希望地往外走。他们把这个地方叫作欢乐谷,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喜欢这里,但大多数时候都带有讽刺之意。然而,准确说来,康巴拉的金子被采掘完以后,欢乐谷这个名称(比起山谷来)就更加适用于这个小镇。那只鹰就在镇上灰白的街道上空缓缓滑行。街道上的活动并不多。这有着灰白融雪的世界,一片沉寂,并不给人好感。然而,这些我们都无福消受,更别说几乎已经被藏匿在雪中的康巴拉了。平日里,你若仔细看,便会发现六七户人家,里面住的都是再平凡不过的家庭。康巴拉的人中,有的一半是中国血统,他们沉默而勤劳,可是,也许在陌生人看来,他们有些不怀善意。然而,康巴拉很少出现犯罪行为,但那里仍有一栋灰色建筑,作为当地的监狱。对于该建筑的规模无需细说,只要知道,建筑师在建造它时,心中无法忘怀那一段岁月:当年,镇子里有九个酒吧,山腰上搭起了成群的帐篷,还有英国人、法国人和德国人来此淘金。可如今,它是那么安详。夏日时分,巡逻的警察就在监狱的阳台上坐着,歪身靠在椅子上,与苍蝇较劲。我还要说一遍,这里很少出现犯罪行为,只是有一回,他们曾经当着酒馆老板的面,放火烧他的妻子。还有一次,一名从墨累河方向来的牲畜贩子突然发了疯,将一位路人钉死在一棵枯树上。尸体是老哈里·葛罗根(HarryGrogan)发现的。他说,就像一个稻草人,只是,它不能把鸟吓走。周围到处都是乌鸦,它们站在上面,用鸟喙不断地啄着。如今,监狱被白雪覆盖着,巡逻的警察也在里面,他正写着无关紧要的报告,之后还要将报告送去穆林。监狱如同一个醒目的白色土堆,相比之下,房子就是一些小土堆。这白雪之下,遍布着冬眠的气息,连生活也放慢了脚步。再往下,冬日里,康巴拉的人们从雪中踏出小径——甚至可说是地道,相互串门。只能看到烟囱里冒出一道稀稀落落的烟雾,或是檐角小心翼翼地翘出雪外。酒吧老板的妻子正在旅馆中分娩,那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她是个健壮如牛的女人,平躺在那里,只见那天生的红脸蛋如今变得灰扑扑的。她时而翻来覆去,时而一动不动地躺着。一开始,她默默地告诉自己,那是在生孩子,直到疼痛加剧,她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一味地使劲,使劲,用尽了全身力气,像是要把自己撕裂开来。医生将手放在她身上,她闭上了眼睛。一开始,她讨厌医生,不要他碰自己,可是后来,她痛到什么也顾不上了。一年前,她与丈夫一起,从蒂墨特(Tumut)来到这里。人人都说他们疯了。如今她开始恍惚,甚至分不清痛、康巴拉和雪,大雪遮住了窗户,只能从窗户顶部看到外面的世界。她的眼睛睁了又闭,还一边呻吟着。医生在旁边看着她。屋子里还有另外两个女人:一个沉默寡言,有着一半中国血统,左眼还有些斜视;另外一个,几缕稀疏而油腻的头发呈一定弧度搭在额头上。她们是过来帮忙的。那个头发稀疏的女人就是斯蒂尔太太,凡有生孩子或是死人之事,她都会来帮忙。她曾帮助接生过很多孩子。她的身体比邻里许多女人都好。此刻,她站在床边,以过来人的经验看着医生,她很讨厌他出现在这里,因为,一方面,她自己也有经验(她自己也能接生,只有酒吧老板乔克先生才会请医生到欢乐谷),除此之外,他又不是老里尔顿医生,她才不会帮哈里迪医生处理这事儿哩,里尔顿早在一年前就离开这一片区了。她和里尔顿医生有一腿。他们相互爱慕。尽管哈里迪医生非常有礼貌地叫她当心,他可是个绅士,可是,她反而更加不屑。她不认为那是绅士该有的品质。哈里迪医生站在床尾,看着病人,背对着斯蒂尔太太。他头也不回地说,“斯蒂尔太太,你可以把灯灭了。”斯蒂尔太太像柱子一样站在那里。于是,那个中国女人默默地爬到椅子上,捻了灯芯,随后,灯光熄灭了,一缕白烟穿过窗户缭绕而上。医生看了看表。已经九点了。天还没有黑他就到了这里,可是,现在天又亮了。他的眼眶又干又紧,似乎再也不会合上,就定在那儿,像是被黏住一样。他站得小腿都开始疼了。他在那儿待了多久?他不会去数,也没有心思来数。不过,可真是烦人,她的呻吟声令人心烦,她那浅色的头发一直贴到脸后。这时,有人在做熏肉和鸡蛋。他能闻到肥肉的味道,闻到熄灭的灯芯发出的味道,还有小煤油炉的味道,那个中国女人正在煤油炉旁边烤火。这木屋之外,大雪堆积如山,连屋里也冷得可怕。在这样的温度之下,小火炉也起不了作用。他打了个寒战,然后伸手给病人把脉。她睁开眼,茫然地看着他。“很快就过去了,”他说。他觉得自己好像在给一头牛分娩。她的呻吟声也如牛叫一般。还有那茫茫然的眼神,和牛没什么两样。或许,他是冷酷的,有人说那是专业,可也许,只是冷酷而已。和第一次不同,那是一个住在悉尼廉租公寓里的女人,她家在萨里山1下。她尖叫着,或者说那声音听起来像尖叫,嘴里喊着一些非常私人的且与他有关的话,于是他的身体也随着叫声紧张起来,汗流浃背,胎盘也让他感到恶心。他离开屋子后,在威廉大街(WilliamStreet)上了电车,这时,仿佛还能听到尖叫声。那声音已经在他的脑海凝结,而且一遍又一遍地回旋。他在街尾下了车,不得不找间酒馆喝上一杯。“可怜的人儿这下遭罪咯,”斯蒂尔太太的话从身后传来。她的确正在遭罪。不过,她很强壮,壮得像头牛。很快就会过去了。确实很快就过去了。孩子生下来就是死婴。他抱起那全身通红、一动不动的东西,递给斯蒂尔太太,而她则把毛巾叠好,放在手心,准备接过孩子。斯蒂尔太太吸着牙齿。她这一吸,让人觉得,好像生下死婴是哈里迪医生的错,而要是让她自己来,没准会好一些。那躺在床上的可怜人儿,真是可怕,圣母玛利亚啊,她要遭受何等的痛苦。她把孩子抱了出去,一路还吸着牙齿。“可是她错了,”他毫不怜悯地重复着。他不能动恻隐之心。接着,他开始收拾工具,这时,那个中国女人在床边晃来晃去,她一言不发,好像根本不存在似的。他要去洗手。中国女人才说,厨房里有一个水盆。洗完手后,他就去收拾他的包,那是一个浅黑色皮质的便携包,边上印着他名字的首字母,O·H,那是他在悉尼取得学位时印上去的,他还纠正商店里那个人说,不是A而是H,是HALLIDAY。拥有一个印着自己名字首字母的包,自然很气派。这能让你觉得自己很重要。它说明你不再是一名医科学生,而是一名医生了。那个躺在萨里山公寓里尖叫的女人,不过是人生中的一幕。而人生正是由这一阵又一阵颤悸、一幕又一幕场景组成。正如他(十九岁时)在某书上读到的,照理说,生命本该细水长流,而他一定要为它做些什么,把它编成一个简易的公式,或是让它优美地流淌。一切都将是美好的。接下来,又变成颤悸。而一切又都错了。他打了个呵欠。或许乔克会为他准备好熏肉和鸡蛋。斯蒂尔太太就在屋子后面。她出去那一会儿,似乎又一次感到无可奈何,只见她站在那里,双臂合拢,开始吟诵,她的声音低沉而单调。她说,发生这样的事,真是好笑。我的第一个孩子也是那样。那是个女孩,除了她以外,其他孩子都好好的。而且,我的孩子们都是好样的。小汤姆刚在蒂墨特的邮局找了一份工作。他很孝顺母亲,还给我送钱来。汤姆说,我不应该待在这里。康巴拉不适合上了年纪的人居住。他还说,夏天到来时,我就应该住到蒂墨特去。她不停地说着,可哈里迪医生并没有听她说。他要准备去欢乐谷了。他要赶着去那里吃午餐,于是把酒吧老板的妻子留给斯蒂尔太太照顾。她很快就会好了,因为她壮得就像一头母牛。只可惜孩子夭折了。接着,他绕过老妇人,朝过道走去,而她则悠闲地站着,一如欧里庇德斯1笔下的合唱团。酒吧老板就在过道里,他坐在一把冷衫木椅上,抽着烟。他说,“乔克纳,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事情变成这样,我很抱歉。”于是,酒吧老板站起来往前走,他身体微倾,看样子有些紧张。一切都结束了,他也松了一口气。然而,他走路的动作不大,因为他还没来得及去想孩子的事。他想的只有妻子一人。他只是在脑后依稀想着,孩子还能再有。虽然这种想法时而也会蔓延到脑前,可是他又想,生孩子也没什么不好,毕竟,这样一来,酒吧可以多个帮手,好让丽塔有机会躺一躺。因此,当他紧张而又小心地朝医生走来时,那胖乎乎的脸上还带着抚慰的笑容。“希望下次好运,是吧,医生?”他说。然后,他笑了,那喘息且半凝噎的笑声毫不悦耳。哈里迪非常不高兴。他不去助长乔克纳的自我宽慰,只是问自己可否先去洗手。厨房的洗涤盆里有黄色的肥皂。乔克纳左右徘徊着,一边说话一边咳嗽。他身材高大,总是穿着拖鞋,他的眼睛白里泛黄。洗手的时候,在酒吧接过一杯威士忌的时候,或是谢绝别人给的熏肉和鸡蛋的时候,都有一阵微弱的陈腐之气落在哈里迪身上。不,他得下去了。他的妻子就由她去吧。“那好吧,医生,”乔克纳说着打开了前门。“我要是能做些什么就好了。谁又知道呢,呃?谁也不知道。”知道什么?没过多久,那些人说话的样子,就又好像这是最后一次与人类接触似的了。哈里迪在隧道中弯下身来,套上雪橇。此刻,山的上面,许是寂然雪中,那是一种悠长的、沁人心脾的宁静。乔克纳抓着门,就那样呆呆地抓着,生怕什么东西溜走似的,他微微笑着,试图开个玩笑。这时,哈里迪站了起来。他说,“再见了,乔克纳。”“再见,医生。天呐,好冷,对吧?鼻涕都给冻住了。”他在颤抖。一路从隧道走进日光中,哈里迪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残忍。可他不能停下。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再说,那个人的境况也没糟糕到哪里去。是上去康巴拉还是下到欢乐谷,这可是个艰难的选择。只是此刻,隔绝只是身体上的。所以乔克纳才会像流浪狗那样打战。隧道的尽头,山谷往外延伸,拉出一条长长的雪道。他踩着雪橇,一路滑下,任凭背包拍打在背上。凛冽的寒风像是要将你脸上的血肉刮去。一下子冲到坡底,身体越来越倾斜,最后几乎不着地了。他开始有些呼吸困难,毕竟,他已经三十四岁了,身体有些吃不消。可又感觉不是那样,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悉尼渡口的那一晚,他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的时候,才十六岁。伯基特(Birkett)教授说过,他的诗歌里表现着一种青春以外的东西,还说他会成为一名作家,去写诗歌和戏剧,尤其是表达玄学派主题的诗歌,唯一的问题就是要找到这样的主题。这时,一只乌鸦从一棵树上飞出来,有气无力地叫了一声。他并没有找到这样的主题。而他现在已经三十四岁了。希尔达(Hilda)希望他为她写一首浪漫的诗,一首只属于她的诗,还要命名为“致H·G”,尽管她知道他的灵感还有待激发。他们坐在植物园的椅子上,她那灰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情感,空气中还可闻到腐烂的香蕉皮和被压扁的莫顿湾无花果散发出的味道。这样一个暖融融的早晨,在植物园里,人的情绪很容易就会被勾起。然后,你就开始谈理想。看希尔达那充满情绪的眼睛,后来你就会明白,女人的同情大多是愚蠢和对未来的担忧混合而成。然而,你也是后来才明白。 一路踩着雪橇,此刻已经暖和起来。等他滑到停车的地方,就该出汗了。冬天,你要上康巴拉,就得把车停到“哈洛伦角”。山下面,雪就不那么大了,可还是很冷。欢乐谷是全世界最冷的地方。亲爱的,把围巾戴上,塞进胸前的背心里,希尔达说。她端出苹果馅饼给孩子们吃,还咳嗽了一下。可罗德里(Rodley)说他讨厌吃苹果馅饼,因为它会卡在喉咙里,说着就哭了起来。这时,希尔达说,亲爱的,亲爱的奥利弗,你得管管那孩子,他要把我折腾疯了,我再也受不了了。奥利弗·哈里迪,一家之主,这就是他。然而,基本上,他与十六岁时并没有什么不同。毫无疑问,这是错的。不过是一层“基本不变”的外衣包裹着肤浅的阅历罢了。那时的他从未试图调整,他根本没有时间。正如那本自命不凡的破书中所写:你将来做的每一件事,都会让你的生命细水长流。他还抄了一些下来。用彩色墨水写下关于“生命之流”和“宇宙力”的东西,会让你觉得自己很有学识。十六岁,“宇宙力”,喝茶前在杯中映出紧张的神情。珍妮大婶对梅多斯太太说,他工作非常努力,所以什么也不会去听,可他却听了。他还写了一些有趣的信,船上的人们重温着一点点思想和琐事,到了晚上,还会唱一些低俗的歌曲。船上有个叫怀特的人,是一名带斜视眼的剪切工,有歌声,还有小船溜走时上面飘动的旗帜,还有简阿姨说的话,奥利弗,我快受不了了,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非得这样做不可。他很骄傲地告诉他们,他十九岁了。没人能体会这种感觉,他长大了。可是,夜晚躺在床上时,他仍然感到害怕,听着那个人的鼾声,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想着希尔达或许会忘了自己说过的话,她说等他回去就会嫁给他,因为他要去参战,这让她感到骄傲。当时,悉尼的报纸上印着有关战争的报道。而你也参加了这场战争。然后,突然,天知道你在印度洋上会发生什么事,那感觉不怎么好,可也不会一直存在,那时已经十八岁了。或许他会得到一枚勋章,因为他十六岁,或许悉尼的报纸上会写……他曾经十六岁。奥利弗·哈里迪用手帕擦了擦脸。让你的大脑像这样转动,有些残忍。所以,你站起来后,会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就好像在厕所里读书,或是洗了太长时间的热水澡。如果手中有枪,他会朝那只鹰开枪,让子弹射进它肚子里,给它当午餐,然后它就会落下来,躺在雪地上,红色的血洒在雪地,变成一只死鹰。可是,直至湮灭,它都没有感受到痛苦。或许,它一生都不知道什么是痛苦,不像在康巴拉的床上疼得打滚的乔克纳太太。然后,那只鹰从这里飞离,就像一名专注的特工,它潜入这一片冰天雪地里,潜入那与之并未相连的群山中,群山还一边默默散发出阴沉而冰冷的痛苦。宇宙将这些“特工”和它的目标隔开,它们的目标就是:旅馆里那个正将死婴挤出子宫的女人,或是欢乐谷小镇——它那痛苦的小阴谋就像慢慢化脓的溃疡。或许,那是一种中世纪的姿态。可是,生活在中世纪的人,依然带着黑暗的恐惧和具有解毒功效的信仰。他的雪橇在雪地上划出一声长响。一小撮雪从树上簌簌落下,穿过枝丫的间隙。一些拱起的树被白雪覆盖,从结构上看,颇具哥特式风格,他觉得就像一座大教堂。而乌鸦也好像在祈求上帝怜悯。一只黑色的胖乌鸦从石楠树间往外窥视,就像牧师在窗前告解。圣罗马教会还是有些作用的。它教你将痛苦和害怕转化为某些精神上的用途。可你并不是天主教徒,疼痛只会让你感到苦涩,或让你羞于自己的苦涩与恐惧感。在运兵船上时,他每晚都会在床铺上对着自己默默祷告。他躺在那儿,感受着害怕,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然后,战争就停止了。当然,它必须停止。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很难过,也很害怕,因为,十六岁被征入伍时,你还太小,甚至不明白怎么回事,也无法让大家觉得你很勇敢,尽管勇敢是强加于你身上的东西,不管你愿不愿意。可他还是去了伦敦。他在巴黎待了两个星期,那里的每一个人都很疲倦,很苍老——这些都是精神上的状态,而且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此时的他,比在家里将伟大的思想抄在笔记本上时感到年轻得多,但这又是一种新的感觉,他很享受这种感觉:走在巴黎的街道上,每一个路人都心事重重。可他又很担心,因为每个人都很苍老。当他从城市走到乡村,走到圣日耳曼,走到枫丹白露(Fontainebleau)1森林时,乡村是年轻的。这已经很奇怪了。然而,更奇怪的是,在家乡,一切都颠倒过来了。家乡的人们年轻、有活力,几乎是萌芽伊始状态。他从欧洲返回来,看着他们,什么都未曾发生。生活就是一个玩具,任你拨弄。但乡村是古老的,比枫丹白露的森林还要古老,时间把那潜藏的苦涩越刻越深,放眼皆是皱纹,黑石的表面也满布凹坑。在这一切之上,隐匿的激情与内心的战争在盛行,却似乎没有人注意到。在悉尼,你参加聚会,而在欢乐谷,你要么通奸,要么喝酒。你摇着拨浪鼓,寻找自身的价值,却不知,自己正坐在一座也许不会熄灭的火山上。一开始,这让他感到困惑。于是,他再度想要逃离。即便已经结了婚,他还是想要离开。希尔达说,你真是浮躁,亲爱的,你是累了,如果你能腾出一两星期时间,我们就驱车去伍伦贡(Wollongong)2。他二十四岁与希尔达结婚。而那已经是八年前了。不过,希尔达的特长就是等待,等了八年多。罗德里九岁了,乔治也四岁了。而他仍然是十六岁,可是,对于其他事一清二楚的希尔达却不知道这一点。像希尔达这样再好不过,表面完整就足够了,自己认为完整就是完整了。而他,只有一次觉得自己是完整的。在他看来,那是一次偶然,地点在巴黎,在卢森堡公园周围,他走进了一座教堂,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进去,那是一座普通的教堂,在里面,无论他走到哪里,都好像有一阵冷风在吹。那时,教堂里还有人在吹风琴。他还记得,当时双脚冰冷,还能闻到一股清漆的味道。风琴吹奏的是巴赫的赋格曲。他知道那是巴赫的曲子,因为,在家时,他曾从曲谱上摘抄过一些。然后,他又在家里了,可又不是在家,是在卢森堡公园附近的教堂里,在法国,古老德国巴赫的曲子从管风琴台上流溢出来,战争也停止了,他就要无法呼吸,就要……然后,他站直了。他想象自己正在呼吸。他也不知道。可他知道自己在哭。他并不在乎自己是否哭过;这样的哭泣无可厚非,也没人看见。音乐从管风琴台上奔流而出,展开了声音的旗帜。你能触摸它,能感觉到它。你能同时感受到静止与音乐,能同时漂浮和静止,在时间里,在空间里,一路无阻地,带着对有形事物的新认识,穿越,直至这一切融化,成为精神上的东西。一大块黑岩石于白色路面的边沿赤裸地翘出。他停下来,用雪橇踢它。这就是有形的东西。你一踢黑色的岩石块,它就会发出倔强而尖刻的声响。可是,那安静的、信奉基督教的、德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塞巴斯蒂安(JohannSebastian)又是如何处理一团对跖的岩石的?她的安静,也许只是受了环境的影响,而算不上心灵碰撞的结果。至少你宁愿这样想。因为这样一来,凡事都变得简单了。你一开始就可以停止不动,可你并没有这么做,而是朝着欢乐谷的方向不停地转弯。你在树木的臂弯下闪避,它还差点撞上你的脸。你半闭着眼睛躲避风雪,感觉这样很刺激,于是你屏住呼吸,希望这并不是你弥留之际,似乎差不多,但却不是的。奥利弗·哈里迪的雪橇一头栽进雪凹中,他随之倒在一个雪堆上,这也许是一个树节,它感觉就像是树节。像这样迂身倒地,沮丧与压抑的感觉油然而生。他感觉到自己黯然的神色显露无遗,接着,脚尖传来疼痛。于是,他把手搭在雪上,想要起身,不料雪堆下沉了一两英尺,使得他的手按到了地上。他仰头,对着天空大笑,那一片天空在浮云的映衬下显得如此纯洁而迷蒙。他还曾写过关于云朵与往事的自然诗歌。可他不再写了。他要站起来,卸下雪橇,取到车后,他还要赶回家吃午餐,也许还能在瓶子里找到一些冷的羊肉和咸菜,那天是星期一,希尔达说过,“你别想在星期一吃到热的食物,怪就怪那些总也洗不完的衣服”。所以,眼下只有冷的羊肉和咸菜,没有关于云朵与往事的自然诗歌,他曾热衷于写山,它们不断浮现在他脑海里,放眼都是蓝色,或者还有雾,可那都是在听说康巴拉以前了。那个男人倚门观望,似乎发着抖,或是就站在那儿等着某人到来,可是除了那个半大不小的中国人外,整个冬天都没有人来,他从其中一户人家出发,沿着雪道爬上来。他曾在某个星期天的报纸上看到过“思想的奇迹”这一说法。上帝创造了带发条装置的玩具,并且乐在其中,可是后来他擦伤了头,才发现它的性能过于好了,于是他顿生怜悯,又安了一种装置,最终只需推一下杠杆,那个动作就会停下来。他慢慢地向前走,也不去思考。终于走到停车的地方,车顶上覆盖了薄薄一层雪。于是他开始吹口哨,那是一首小夜曲。他曾在留声机里听伊丽莎白·舒曼唱过。这浅唱低吟之声,冰冷而无激情,可有时候,它就是不断进入你头脑中,让你的感觉错位,并在那些同样冰冷、稀薄而无趣的早晨,从雪地上走过。 2那只鹰继续在上空盘旋,画着空旷的大圈。它或许是在去康巴拉的路上,经过欢乐谷的屋顶,又或者只是在穆林一带的上空漫无目的地飞行。克莱姆·哈根(ClemHagan)说,“如果我有枪,就会朝那只鸟开火。”可是,他并没有枪,所以它知道自己再安全不过。该死,那边太远了。你都说不出到底有多远。可他没有枪,所以它还好好的。弯着身子开车的查非·钱伯斯(ChuffyChambers)说,“那是一只鹰。”“来吧!给我说一些新鲜事。”邮车从穆林一路颠颠晃晃地开来。路面变成了黄棕色,黏糊糊的,落在低坡上的小雪融化了,此时,乡村恢复了往常的赤裸。邮车一路缓慢地前行,发出吱嘎声。路的两边是蔓生的野草和冬夏灰沉的树木。一群大大小小的羊惊惶逃跑,跑进山谷中就不见了,留下一路零星的黑粪。邮袋在邮车上东倒西颠。此外,车上还有几袋玉米、哈根的行李、一个保温箱和一台拆卸开的机器。车子一打滑,拆开的机器就撞到保温箱上,发出巨大的金属碰撞的声音。哈根扶着门说,“这声音好近。”“是啊,”查非·钱伯斯也应和道,仿佛就在耳边。他说完又坐回了驾驶室。他不太会说话,喜欢坐着,还喜欢吐痰,别人说点什么,他就附和着笑,如果别人不说话,他就光坐在那里。因为和哈根不熟,所以,他今天就只是坐在那里。他从穆林开车到欢乐谷,每天跑两趟。他的主要作用就是连接这两个地域的经济点,然而,他也会吹口风琴,而且只要欢乐谷的艺术学校有舞会,他就会受到邀请。查非·钱伯斯和其他人一起坐在前台,他那黄色的头发耷拉下来,女孩们跳着舞经过时,就对他笑笑,他感到极为满足。她们说,没有人吹口风琴能比得上查非·钱伯斯。哈根开始打战,于是他把外套的领子竖了起来,那是一件蟹青色的外衣,他站起来时,衣服可及脚踝。他从没感受到如此寒冷,即便在北方也没有这么冷(他来自新英格兰)。这里就是一片不毛之地。也许,羊的身上还有蠕虫。或许,他来到这里就是个错误,只是弗尔诺(Furlow)给的钱比任何时候都多。有了钱你还有什么做不成的呢!有了钱,你在悉尼、在澳大利亚或是大都市酒店,就可以不用再做工头了。正是这点让他开始考虑钱的问题,那些人在酒吧里围坐成一圈。于是他写信告诉弗尔诺自己会去。他将有一间自己的村舍和一名厨子,以及两三个学徒。作为这些学徒的监工,会让他觉得自己无比重要。可是,这个村子,光一看就让人倒胃口,简直是寸草不生,亏得人们还说这里是产羊的地方。然而,我们总说,当自己陷入一团糟的时候,只需随遇而安就好了。于是,他拿出一罐烟草,开始卷起烟来。“真冷啊,”他说。“是啊,”查非说,“好冷。”“去这儿有事吗?我是说欢乐谷。”“哦,我也不知道。我时不时来一趟。这里有比赛。而且,光达1家那里每个月还有画展。”“他们是中国人吗?”“是的。是中国人。开商店的就是光达家,他们是中国人。他们的商店倒还不错,什么都有卖。”哈根卷好了烟。对于中国人的地盘,无须多说什么。中国人,外国佬。他们总是抢占别人的好处。他从货车边上往外吐痰,以表示对中国人的讨厌。他将那白色的管状物展开,露出通红的手指,那白色的东西很快就变成了一支烟。他的手背上有微红的毛发,它们就像从手腕处悄悄摸出来的先行守卫。“那里有女孩吧?”哈根一边卷烟一边问。“是的,有女孩。”查非说。“什么样的女孩啊?”“我想和大多数地方的女孩一样吧。什么样的都有。”“哦。”查非·钱伯斯并不喜欢谈论女孩子,因为对于他来说,她们只是无法实现的渴望,即便她们说,“查非,你口风琴吹得真好”,可是除此之外,她们再没有说什么。她们还笑他,说他呆头呆脑的。尽管查非很孝顺母亲,他是一个好孩子,可是——那又怎样,你不能因此就对他掏心掏肺,或是待他怎么样。所以,一旦有人说起女孩子,查非·钱伯斯总是眯着眼睛,他觉得很尴尬。他感觉衬衫里有一阵发热,就在那神圣的勋章和庄严的心旁边。查非信仰宗教,他是一名天主教徒。珀塞尔(Purcell)神父从穆林来到欢乐谷,就会去钱伯斯太太家喝茶,而家里来了神父,会让他感到自豪。信奉宗教会让人得到莫大的慰藉。新教徒们叫他米基1,可他并不在乎他们叫他什么。这让他相对那些和女孩约会的男孩们有了一种神秘的优越感,当事情变得异常糟糕时,他自我安慰道,我不想和女孩们出去,那样不好,他摸着那神圣的勋章告诉自己,那样做不对。“像大多数地方的一样,是吗?是的,没错。”在野外干活的人,尤其是那些放羊的人,总习惯重复做一些事,甚至是一些很琐碎的事,有时候还要重复好几次,或许是谈话太少,所以从嘴里说出一两句话会让他们有陪伴感,即便这些话此前已经说过。克莱姆·哈根就是这样。他硬生生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有时候还会用不同的声调,只是为了不那么无聊。他凝视着前方,你若不知道他这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望着远处的羊群,或许还会觉得他这样的神情很有趣。长时间望着远方的人最终肯定会被误以为哲学家或神秘主义者。可哈根并不是哲学家,也就是说,他寻找的只是眼前的东西,是现实欲望,而这些,简单说来,就是两边有汁液流出的美味牛排和胸部舒软的金发女孩。他也有男人好色之心得到满足后的那种极度自信。假如你看见过他走路,一定是这样:他走得很慢,双腿稍微分开,双臂微曲,裤子紧紧贴在屁股上。他笑的时候,其中一颗门牙还会泛起一点金光,女人就喜欢这样的。他只需靠在吧台上微笑,她们就会在瓶子后面躲来躲去,并且把威士忌当成杜松子酒倒出来,是的,哈根先生,不,哈根先生。一切都发生得非常自然。他斜拉了一下帽子,遮住眼睛。他总是斜着戴帽子,样子看起来十分懒散,就好像他有多么遗憾似的,而你只是迟来了那么一会儿,可事情就是这样,就算你张大嘴巴拼命呼吸也无济于事。哈根叹了口气。他的双脚开始抽筋。裤子在他的胯部紧绷着。他还想小便。可是,那条泥泞的黄路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从那一阵阵刺耳的声音就能判断,邮车上,保温箱和那拆卸开的机器最终挨到一起了。该死的吵闹声,村子走也走不完,究竟有多少英里,有多恶劣、多刺耳,也许,羊的身上还有吸虫,而他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她说过她叫贝拉(Bella),就是那个红头发的女孩。她坐在那柳条编成的椅子上喝着杜松子酒和姜汁啤酒时,屁股就像装饰着柳条的拉车马。她说,风吹得她受不了,可她就喜欢姜汁啤酒,她说,那酒沾在手指上,不是很好玩吗。她还喜欢姜汁汽水,可它会冲鼻子。总的说来,她是个非常无聊的女人。于是,他撕了她的明信片,扔到火车上的厕所里了。女人就是这些地方不好,无聊,喜欢谈论姜汁啤酒,而当你告诉他们你自己的事时,她们立马就会闭嘴,开始哼哼,然后跟着她们从杂志上剪下纸样的、或是周六带她们去看比赛的人走了。有时候,她们令你愤怒,所以,你再也不会和她们出去,于是你就走开了。或者,有时候,你与她们约会,就像那晚,十一个女孩等在“国王十字火车站”的画展外,而你乘电车经过时,看到她们都在那儿,不由得喜笑颜开,她们相互注视着,等在那里,引得路人纷纷猜想,那是多么好看的画展啊。可它是专为女人开的,为那些在街上迎面走来的女人们,把她们哄得很开心。哈根笑了。“呃?”查非·钱伯斯感到诧异。“什么样的女孩都有,”哈根一边吐痰一边说。车子东倒西歪地前行,看来他不得不下去,否则……“喂,你,你叫什么名字啊?”他说。“钱伯斯。”“叫什么?”“查非·钱伯斯。”“这是什么样的名字啊?不管怎样,停一下车吧。我得下去撒泡尿。”于是,车子胡乱轰鸣一声,停了下来,让哈根下了车。查非·钱伯斯就坐在驾驶室里。他的脸有些发红,因为他说自己名叫查非·钱伯斯,可他也没办法,人们就是这样叫他的。他也记不起人们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叫他,可他们一直都是这样叫的,他们说,查非,过来,他就过去。而他的真实名字是威廉。3假如你能像那只鹰一样飞到天上,便可看见山中的欢乐谷,我是说欢乐谷小镇,它离我们的车还有一段距离。车子要随后才能到达那里。可我们还是得一点一点往前走,不过,只是空间上的前行。因为天还很早,所以街道上的活动并不多(除了展览、比赛和选举日以外),不像平日里的欢乐谷。因此,街道上此时没什么动静,而我们从上往下看,却也没有看到什么特别漂亮的设计。有人曾在这里建了一座房子,我想可能是老光达,接着又有人来建了第二座,就在不远处。如此继续,到处都建起了房子,人们却从未合作干过什么事。欢乐谷里从来就没有合作,更别说在生活中了,或者可以说,在生活中合作的时候更少。哪怕再往前一段,村子仍无法与小镇相连。正如奥利弗·哈里迪从欧洲返回时发现的那样,乡村睡着了,它正暗自筹划着一场有关激情的密战,或者正试图拆掉那些已经消耗的古老激情的余线。这就让小镇显得如此静默。入夏时节,斜坡上满是黄泥垢,土地一片灼热,躺在上面,身体舒展开,小镇上,那有着红色或棕色屋檐的房舍,让你想起某个地方的丑陋疮疤。说不定有一天,它还会掉下去,在下面留一片漂亮而纯净之地。可是,那一天还没有到来。夏天也还没到,小镇看起来不怎么像疮疤。尽管大部分的雪已经化了,你能看见周围的村庄和去康巴拉的小路,还能看见去穆林的路和那条人们不常走的、去格伦湿地(GlenMarsh)的路,那就是弗尔诺的地盘。山顶上住着贝尔珀(Belper)一家人,那里还有一个亮红色的水槽。那是一处无意识显现出来的颜色。我说是无意识显现出来的,是因为没有人想过那些事,就连贝尔珀太太也不曾想过,她除了养狗以外,还具有“艺术的一面”。她在闲暇时,还绘制烙画。可是,在欢乐谷,你大部分时候都只是在生活。生活也是无意识的,但却更加无可避免。每个星期一的早晨,你都要吃饭、睡觉、扫地、做饭、晾衣服。如今又逢星期一,所以,每家的后院里都晾着一些衣服,那些衣服在污雪的映衬下,开始显得白净。接着,天下起了毛毛雨,你就不得不出去把衣服收进来。你在围墙边上抱怨一番天气,然后匆匆离开。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别的事发生。铁匠的铺子里发出一阵重击声,随之传来一股马蹄烧焦的气味。一条黄色的小牧羊犬,小心翼翼地踏过街道去,它戴着一条大了好几个尺寸的颈圈,红红的鼻子迎风翘立。“我要去上面的莫里亚蒂(Moriarty)家,”艾米·光达说。一开始亚瑟并没有说话。他本就不多话,不过,他也知道,眼下也没什么可说。于是,他扯了一束甘草,把它们挂在另一个钉子上。“我都说了一周了,我要去莫里亚蒂家。”亚瑟嘀咕着什么,转身离开了。“得有个人去才行,”她说。亚瑟抹干净一块咸肉。肉质粗糙而均匀,味道闻起来也不错。如果你对不协调有一定的品味,那么整个商店闻起来就还不错。这就是杂货店的特殊优势。亚瑟一边小心翼翼地清理着咸肉,一边说:“得有个人去。”他身材瘦小,棕褐肤色,脾气温和。他的声音柔软而温柔。除了妹妹艾米外,他对人们没有好感,正因为这样,他才不想去莫里亚蒂家,尽管他也知道自己应该去。艾米会去莫里亚蒂家,而且经常去。他用那双眼睛慢慢盯着艾米,镇里的人们都觉得他的眼睛很奇怪:每一个虹膜的边上都有白边,而虹膜是棕色的,所以,整体上,这就让你想起弹珠,就是装在包里的高级玻璃制成的弹珠。因为那双眼睛,孩子们有些害怕亚瑟。他们进到店里,都希望遇见艾米,她同样娇小而温柔,脑袋后面挽着圆髻,眼里却没有白圈。艾米更像欧洲人。他们只有一半中国血统。他们的爸爸老光达娶了一位可怜的爱尔兰姑娘,也就是艾米和亚瑟的妈妈。他们还有一位兄长叫瓦尔特·光达(WalterQuong),不过,艾米和亚瑟很少提起瓦尔特。如今,老光达死了,而他娶的爱尔兰姑娘在他之前也死了,因为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不过,老光达可活得久哩。他背着一个包来到这里,卖东西给康巴拉的矿工们,比如鞋带什么的,他总喜欢笑,成天乐呵呵的,康巴拉的人们也都喜欢他,还教他淘金。所以,老光达有时也去淘金,不过,他还是坚持卖东西给矿工们,后来,他就在欢乐谷搭了一间小屋。矿工们从长途汽车上下来,就会和光达说说话。如今,昔日的小屋已经变成了有屋檐的房子,楼上还多了一层,屋前还打着“杂货店”的招牌。而这些都是老光达死之前好些年发生的事了。艾米说,“上周你就不该让她拿那条丝带。”“看吧,”亚瑟说,“你这样想就会不高兴。好了,就那样吧。”可他并没有觉得不高兴。他只是不愿去想丝带之类的事,也不愿去想莫里亚蒂太太有些什么。商店交给艾米看着,而亚瑟想的是更为重大的事。在大厅里开画展,就是亚瑟的主意,此外,他还在后院的马厩里养了一匹赛马。那是一条干净的栗色小雄马,整天立在干草堆里,有人从院里经过,它就开始嘶叫。他在马厩一角蹲下来,顺着马背往下捋,还发出轻慢的呜呜声,以配合手上的节奏。可是,捋完侧腹后,它突然叫了一声,于是他迅速闪开,并在马的侧腹拍了一下,它站在那里,紧张地颤抖着。他很喜欢这匹马驹。他把手放在马的颈子上,当他的手碰到它那肌肉结实的颈子那一刻,某种情感油然而生,他的身体也一度拉紧,马的身体也紧拉了一下。他想把头靠在马的身上休息,然后闭上那此时已不再温柔(而是锐利)的棕色眼睛。此外,光达家里还有一辆新的大别克,可它总是停在车库里,因为他们很少外出。贝尔珀太太不情愿地说,也不见得那车有什么用处。人们总会去猜光达家赚了多少钱。可他们永远也猜不着。你永远搞不懂那些中国人。这也是痛苦的来源之一。因为,对于一个有钱的男人,你觉得他有很多钱,却永远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于是痛苦就源源不断。至少,在欢乐谷就是这样。艾米·光达套上雨衣。她穿了一条棕色的裙子和一件衬衫,以及一双束带的黑皮鞋,她还把鞋带绑成一个蝴蝶结。此外,她还戴着金边眼镜。她从里屋拿出一把雨伞,准备上街去了。艾米·光达一路喃喃低语,“莫里亚蒂家的人”,那声音含含混混,就像商店里的角落。她走在街道上,举起伞遮住脸庞,不让雨斜飘进来。街道上泥泞不堪,幸好去莫里亚蒂家的路也不远。艾米放慢了脚步,一下子踏进泥浆里。她想起亚瑟被她责备时的样子,不由得微微一笑。亚瑟是她生命中的激情之一,在她的生命中一共有三种激情,它们非常深刻,令她无法自拔。可是,在大街上说出艾米的激情也没什么意义,况且,她还要去莫里亚蒂家呢。她们家要从后门进去,你得绕到后面去。“早上好,光达小姐,”莫里亚蒂太太家的仆人格蒂·安塞尔(GertieAnsell)说。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毛衣,她双手又红又僵,垂在身前。“我找一下莫里亚蒂太太,”艾米·光达说。“好的,光达小姐,”格蒂说。于是她走到房子后面去了。院内的洗衣房里,一只棕色的母鸡有气无力地在地上啄着什么。艾米认为它下蛋不勤,从鸡冠就可以看出来。轧布机也好像坏了似的,开着口,还有一件衬衫悬挂在那里。“哦,光达小姐,”格蒂返回来说道,“莫里亚蒂太太去学校了。恐怕要午饭时才能回来。”“非常抱歉,”她傻笑着说道,还一边揉着衣服。“我就要找莫里亚蒂太太,”艾米说。“哦。”那女孩站在门口揉着衣服。她说,“你还是进来吧。”可她看上去犹豫不决,就好像——算了,毕竟也不是她的错。艾米就在客厅等着,屋里很明亮。她把雨伞靠在角落的墙上,然后坐下来等。屋子中央的桌上,有一株仙客来1,种在一个银色发亮的碗里,光线照在碗上,映出屋里其他东西的倒影,它们的影子全都有点扭曲,灯罩也被拉成了睡帽的样子,长长的、红色的。那个碗很漂亮,她忍不住起身摸了摸,于是,她的倒影也在上面了,她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东西。她的呼吸让上面蒙了一层雾气。可她说,我不介意这样。因为,除了亚瑟外,艾米的激情就是物品,她自己也叫它们物品,她有许多物品,比如,扇贝做成的盆子和一件在悉尼中央车站附近的商店里买回的中式礼服。她对她的物品有一种神秘的依恋感;她和它们一起,捆缚在世俗的茧内,于是,她为它们擦去灰尘,把它们拿起又放下。然而,她还想要更多物品,她总是急于在那柔软而必要的茧上添丝加线。她轻叹一声,又坐下来,看着那只碗。她会把它放在她房间里,在圣母玛利亚的画像下,还要在碗里放一个罐子,然后在里面焚上香。她喜欢焚香的味道。星期六下午,她就会躺在床上,一边闻着焚香的味道,一边看圣母玛利亚的画像,那画像就挂在涂漆橡木制成的十字架旁。焚香的味道使她闭上了眼睛。她躺在棉被上,那是一种奇怪而美妙的气氛,她自己也无法解释,只知道这种感觉与圣母玛利亚和她的物品密切相关,这时,亚瑟就在院里闲逛,或许又在给马拿些吃的。于是,到了星期六下午,艾米·光达的三种激情就缠绕成一个复杂的结,她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解开。而她也不想解开,只是闭着眼睛。碗里的仙客来往外蔓生,形成一个撩人的大曲线。“还在吗?”莫里亚蒂太太推开门问道。她不会把早安问候浪费在一个中国人身上,你也不必拐弯抹角,尤其是当你知道她是来向你要东西后。“不好意思,”她对艾米说。“你瞧,我也没时间换衣服。在屋里忙了一早上,衣服也弄脏了。”“格蒂,”她朝门外喊道,“你竟敢把牛排给忘了。”她对艾米说,“这些个丫头,你都不能把她们当仆人使唤。”事实上,莫里亚蒂太太并没有穿衣服,或者只穿了一半。她向艾米解释是因为自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噘起嘴的样子不再迷人,倒显得肥胖,你不得不承认,莫里亚蒂太太真的很胖,尽管她的爱慕者们都说那是丰满。她身材小,皮肤红润,蕾丝帽下露出一张噘起的红唇,她还扎着大约一周前在光达家买来的丝带。有时候她说自己三十二岁,有时候又是三十三,那都是随口一说。“我来是为了那五英镑,”艾米盯着地上说。“哦,是吗。是五英镑吗?”“是的,”艾米盯着地上说。莫里亚蒂太太说,“亲爱的,这些东西涨价可真快!”她站在壁炉架旁。她穿着裙子和一件粉色的短上衣,那或许还是件睡衣,因为颈子一圈还有天鹅绒。它交叉在胸前,然后用别针别起来。“我本不该来的,”艾米说,“只是——只是前些时候——”看看她的样子,再看看那个中国人的样子,莫里亚蒂太太皱了皱眉,不过,在欢乐谷这种地方,也只能如此,为什么欧内斯特(Ernest)要带她来这里,他们本可以住在悉尼的公寓里。所以,她噘起嘴,皱着眉头,捡起别针上一两点干掉的鸡蛋屑。客厅里非常安静,只有一个棕色的红木钟在滴答作响,那是别人送给欧内斯特的结婚礼物,他们明确地说,那是送给欧内斯特的。她讨厌它,她想要一个法国镀金钟,像她妹妹家的一样,只是那并不是法国货。莫里亚蒂太太说,“让我想想该怎么办。”很明显她是在心底深处寻思,而她的叹息声会让你明白她思考得究竟有多深。那个中国女人在说着一些关于薄利和快速回报,或者这样那样的事。都是瞎扯。莫里亚蒂太太暗暗不快。他们让弗尔诺太太、贝尔珀太太和医生的妻子也欠下账,真不要脸,她想,就因为她不是“上面三位”的其中一个,她是校长的妻子又怎么样,另外,贝尔珀家的老女人闻到狗的味道时用手戳着鼻子的模样也让她反感。脸上长了皱纹也是无可奈何。她还要记得写信去悉尼要那种护肤液,或许他们会给她一瓶试用装。那个光达家的女人还坐在这儿,她不得不给她一英镑,这样一来,她或许连邮汇的钱都付不起,要不然周六去一趟穆林,要不然……莫里亚蒂太太从一个粉红色的缎子靠垫后面摸出她的包,她这么放,倒不是为了防贼,而是因为它自己不知不觉就在那儿了。眼看整整一英镑就要给别人,她很难过。她说,“给你,这是一英镑。”她拿着钱的一角,很慷慨的样子。她的小指弯曲着。艾米说,“谢谢。剩下的我周六过来拿。”她站起来,拿起靠在墙上的雨伞,黄黄的脸上有了一丝微红。这些人的脸啊。莫里亚蒂太太看着地上的那一摊水,毫不客气地说,“你该把雨伞放在外面的。”“对不起,”艾米说。“我还得把它擦干。”“这又不是地毯。”“是啊。这又不是地毯。格蒂!”她喊道。而格蒂去取牛排了。于是她又说,“我还得自己来擦。”真丢脸。她本该有仆人的。送艾米·光达这样的人出门,这就是欧内斯特带给她的,要是他能得到北岸那份工作就好了。她看着艾米穿着雨衣、踏着平静的步子走下街道去,她头后的圆髻黑得发亮。天呐,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啊,你每天都会看见那条街,却从没有人进来。欧内斯特有时候会说,可怜的维克,你好像不怎么开心,还会拍拍她的手,只有这个时候,她才会从他那里感受到一丝温暖,可是他知道,这一两句话起不到什么作用,而拍她的手也不会让她更加高兴。然后,她回到客厅,因为她还要做一些事情。露西·艾德琳(LucyAdelon)的杏仁乳液具有美白双手的功效,她早晚都擦一些,或许再戴上手套,又或者戴着手套睡觉,而欧内斯特一边呼吸,一边拍着她的手,说不定她听着他的呼吸还睡不着呢。她以前很喜欢他的胡子。一个长着胡子的校长,看上去就是与众不同,黛西(Daisy)嫁给了杂货商,但她不能和黛西与弗瑞德(Fred)一起住在马力维(Marrickville)的杂货店里。此外,她还学着在双绉1上画花。欧内斯特曾夸她品位好,他说她的品位来自他的胡子,是那胡子让她与众不同,也让她有了教养,还让她学会画花,嫁给一位校长,比黛西和弗瑞德强多了。另外,他还喜欢集邮,把他的集邮册拿出来展示,还不惜弯下身来告诉她邮票的名字,这可是一项有教育意义的爱好,如果她愿意听,他还会教她贴邮票:舔一下那有趣的标签的末端,舔过之后,舌头上还会留下有趣的味道,她还去舔欧内斯特舔过的,还会双颊绯红地说,哦,亲爱的,而欧内斯特的脸也会红。他问她是否看过电影,他曾看过一部名叫《沙克尔顿》2(Shackleton)的电影,他说,见识一下人类的本领,不是很有教育意义吗。下个星期,剧院里整周都会放映一部与昆士兰土著居民有关的电影,说不定某个晚上她会跟他一起去看呢。她在客厅里坐下来。她还有些事要做。她打了个呵欠,整张脸都动了起来,两鬓的金色小卷发也跟着晃动。她晚上睡觉前还会拿出梳子把它们梳开。欧内斯特说她的头发很漂亮。她说,“哦,亲爱的,这个地方对你的哮喘不太好。”“你这是在将自己往死路上逼啊,”她说,“还不如说在将我往死路上逼。”只因为我喜欢欧内斯特,不然,也不会和他一起生活这么久。如果你有钱,就可以住在悉尼的公寓里,可以请一名厨师和一个戴帽子的女仆。如果欧内斯特得到了北岸那份工作,她就可以在床上吃早餐,她还会去图书馆,会在床上看书。她还会出现在《悉尼先驱晨报》(SydneyMorningHerald)的女性页面上,因为她会打桥牌,在那里,你不得不打桥牌,就算你讨厌纸牌也没用,因为那就是一种社交义务。报纸上还会写:星期二下午,史密斯、布朗和莫里亚蒂太太等在大卫·琼斯家打桥牌,说不定还要描述一番她的裙子,到时候她会穿一件粉绿色的裙子。她坐在那里,脚上长了冻疮,雨从窗户飘进来。那就是欢乐谷。天呐,那条街道。窗子也卡住了。街对面,埃弗里特太太种的天竺葵死在了盆里。这该死的窗子,竟然卡住了,怎么也关不了,雨都飘进来了。瓦尔特开着一辆崭新的福特轿车过去了。她那胖嘟嘟的圆脸上堆满了笑容。他不停地挥着手,他的这双手就像他的脸颊一样,好像她就只知道站在窗前朝中国佬挥手似的。可她却从不向瓦尔特·光达挥手。在穆林的时候,他带着她穿过了街道,他还扶着她的手说,天快黑了,所以不能送她回家,可她说她会等他。所有关于瓦尔特·光达的故事就讲到这里,那么,他和墓地里遇见的那个埃弗里特家的女孩的故事又从何说起呢:老埃弗里特太太从一块石头后面跳出来,用别人拿来插花的瓶子打了他的头。这也会使你发笑。莫里亚蒂太太“砰”地一声关掉了窗户。她的胸中涌起一阵气息。她的上唇和胸针上有几滴小小的汗珠。她揉了揉手,瓦尔特的手又小又肥。爱上了一个中国佬啊。然后,她走到后面,去看格蒂是否准备好牛排了。艾米的雨伞留下的那摊水还在客厅的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