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高冷,内心却永远兵荒马乱。
疲于内(zuo)耗(si),只为从虚构中抖落真实。
《我在度过这深夜》是90后新锐作家贾彬彬的短篇小说集,由12篇小说组成。贾彬彬的作品多关注史话新编、两性关系、边缘与弱势群体。其中对社会边缘人的刻画尤为突出。例如《处处小事》《与罪犯共谋》《我在度过这深夜》《桥》等,从小事琐事入手,善于描绘在特殊事端下平凡人疲于奔命的人世百态。他们或以消极对抗宿命,却始终无法跳出生活的牢笼;或极端挣扎却促使彼此走向毁灭。这些特殊的事件,看似精心构造,实则暗藏于人物内心深处蠢蠢欲动,往往会成为他们人生的分水岭。而《找乐》《唤真真》等唐传奇改编,则通过独特的个人视角,从另类的角度重新做了诠释。这些构思巧妙、叙事画面感强的作品,充满了鲜明的个人风格。
作者简介:
贾彬彬
上戏戏文。
比毒舌更毒舌,比软弱更软弱。牙尖嘴利,笨口拙心。光鲜或憔悴都会在大环境里迷茫,不知所措。
已经不想弄清楚转眼间的物是人非、瞬间即是的海枯石烂,但仍要将分分秒秒的过程看清楚,好让回忆足够慢——所以写作。
我们都是没有壳的生鸡蛋,当想要表达自己的善意与爱,蛋黄就怯懦地摇晃。
世界愈聪明,就要愈笨拙。
新浪微博@二彬啊二彬
目录:
勾魂
每一个清晨
与罪犯共谋
我在度过这深夜
桥
处处小事
红丝绒
找乐
前男友储藏箱
极光里的火车
猎鹿
唤真真
勾魂
选自贾彬彬《我在度过这深夜》
阳光照到湿漉漉的房檐上,还没干透的苍蝇在光影下染成金溜溜的,一坠一坠地飞进房里。它停在了床尾挂着的灯笼纸上,略一惊动,就直冲冲地往前栽,栽到一片软而短的发丛里。 发丛偏移了两下。发从之下的一张脸陷在层层叠叠、暗淡无光的肉褶子里,隐约可见地角与天堂尖削的轮廓,垂下来的眼袋与面部肌肉像是被渔网勒出了深深的下陷,在骨架与脂肪中分割掉这张脸——
他年轻时——第一次提起灯笼走在街上喊词时,有好人家的女孩子从河边淘了米回来,捧着盆靠在门上笑笑地瞧着他看,坐在门旁的小板凳上的老人摇着蒲扇就为他预言,“你别看那个杨守成喔——脸尖成这个样子,哪里兜得住福气哟。”这个镇上的人总是富有远见的,即便那时候他还面庞饱满。
一晃过了十几年。他现在依然是尖小的轮廓,横肉却忽然在骨头与骨头的罅隙间膨胀了起来,像是之间一格一格埋藏的气球忽然吹了起来,但口子没扎稳——或许还是兜不住,气懈下去,青紫的面皮千层百褶地塌着,他看起来变成了一个滑稽的老人——刚过五十罢了,杨守成似乎老得太快。
用镇上人的话说,他干的这行阴气重,催命——杨守成的父亲也是刚过五十就醉陶陶地死掉了,留下一个勉强能遮风避雨的房子和几罐没来得及开的酒。杨守成的生活似乎也应该像这个预言应展现的那样滑去,但那时候年轻,偏不服气。老人们是最有耐心的,摇着蒲扇等待着,看着他把上不来台面的营生同合伙的一起干得红火,娶妻,生子。杨守成的好日子到了这里。虽然后头撂倒起来,妻子有莲死于交通意外,儿子杨明同合伙的去了城里没再回来,好在当初那些等待的老人家一一作古。有莲死后他老得狠起来,没几年头发全白了,胖得难看——如果被那些摇着蒲扇的老人看着了,说不定都要咬紧牙关等着和他一起上路。他不再在镇上走动了,倒是有莲的艳影常活在镇上人啧啧声后的回味里——那白皙的长颈和华泽圆润的肩膀,啧。
这厚重的脸转动了一下,杨守成睁开了眼睛。
新的一天从此开始。
杨守成坐起身来,发现儿子杨明就坐在床尾的椅子上。桌上一边放着红灯笼,另一边摆着鱼竿。那张和他年轻时并无二致的面孔一边嘴角微微下沉地望着他,确凿无疑地就在眼前。刚清的浓痰沉沉地挂在喉头,杨守成无奈地微微甩甩脸,再睁开眼睛时,一片小影子投在了身前的被褥上。杨明慢慢地俯身下来,敲了敲杨守成身下的床板,咚咚。
杨守成像是被鱼骨头卡住似的,脸涨红了,用力咳嗽起来。杨明慢慢直起身,又看着他,“还咳得出来?”
杨守成不禁伸出手去。手刚伸出去,杨明袖管一移,身就撤到了桌子前,一手提着灯笼,另一手拎起鱼竿。“怎么回事!”杨守成一面咳,一面低声叫起来,然而杨明已经三两步走到了门口,一把将门推开。有些锈掉的木门发出冗长的嘎吱声。杨明站定了,朝外放开嗓子,“杨家老爷子时候到啰——明灯指路,保一路平安嘞——”
这房子在矮坡上,坡度和缓绵延一路,每每做活前一喊,坡下十里八家没有听不到的——这是他最熟悉的一句话。
阳光照在杨明脸上,根根分明的睫毛像是又有羽翼透明的蝉附着,他回过头来朝着暗沉沉的房子,脸也渐渐湮灭转灰,杨守成以弯身趴着的姿势抬起头呆愣愣地看着他——由于腰的关系,他有五六年做不了这样的姿势了,这让杨守成的样子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又呆呆傻傻。杨明开口说,走吧。杨守成尤在不相信与不甘心的情绪中,光照进来倒把脸照得惨白,“这怎么回事……”但杨明拔腿就往外走,杨守成不能控制地身子,已经跟着杨明的步子走了出去。
——“魂不管看不看得到,勾魂都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在做的事。等你走这条路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后头有鬼神跟着你。”杨守成的父亲第一次带着他迈出家门喊词做活前,跟他这么说过。杨守成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步迈出门槛,蹋到金灿灿的日头底下,像是没着地似的。他心里有什么着地的声音,沉甸甸的,确凿的。
杨明脚步稳当地走在前面,一路下坡。坡拐弯处一排排的榕树密密挨挨,榕须一路垂下来搭着杨明的肩头、挂着头顶,杨守成却毫无感觉,他太老了,早年有莲嫌他无事时正天蜷在家里老来驼背,结果四十刚过背真的一点一点弯了起来。杨守成抖擞着肩膀。
他俩心照不宣地接受了现实,不再探问,保持着合适的沉默,让两个人各自保持应有的情绪。
缓坡下去了,榕树少了起来,不宽的直路两旁是零星的几家屋子。阳光铺下来直直的,像是看得到金黄色的光面,把红彤彤的灯笼纸都照成了暖澄澄的橘色。勾魂是喜事,送人去见佛转世的,不能见白,不然鬼神都不高兴,会把人拉到地狱去。
杨明沉沉地喟叹一句,“天气真好。”
杨守成双唇紧闭。醒来看到杨明时,背靠着床板抖得咔咔响,那声音还在脑海里——一夜之间!他不理杨明的话茬,他们也习惯了沉默的——他有心情和杨明说话时杨明还不会说话,等到杨明会说话了,两个人闭嘴时的眼神都像是拉满了弓的箭,满腹的鬼胎偏偏两个人都心知肚明,要开口都是难事了。杨守成心里是有疑惑,但很快他认定了答案是李勤,这场无声的拉锯战最后是这样的结果。就像镇上那些自大的老人们忘记了最后只能是他杨守成为他们送行勾魂,他和他们忘记了死这件事。于是疑惑变成了愤怒,然后是沉默地接受。
杨守成并不信鬼神。但这个镇上需要有人勾魂,而且只是杨家。杨守成的父亲的说法是,上天恩赐,他们开有天眼,才能为鬼魂指路。他从小就拿着钱奔波在家到小酒馆的路上,一路上哪怕两手空空路人都避之不及,父亲醉醺醺地和他一起回去,看见了小孩子躲在树后头望着他们就笑起来,说,你看他们都晓得躲,怕冲撞了神灵。父亲歪着头靠着他,热乎乎的酒气喷了他一脖子。父亲喜滋滋地说,我们和神灵可是一样的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