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兰金,钱峰 日期:2015-04-26 20:12:40
伦敦市发生了一起连环凶杀案,作案手法颇为讲究,对尸体像是艺术雕琢又似狼人作风。苏格兰探长约翰·雷布思被请到伦敦,协助当地负责人进行调查。而能力出众的约翰,却与这繁华之都格格不入,无力感、被排斥感时时刻刻困扰着他。
困顿纠结之时,一位性感漂亮的女博士丽莎出现在他身边,对案件提供了诸多帮助。就在以为自己遇上了“邦女郎”,陷入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幻觉中时,他敏锐地捕捉到凶手似乎牵引着他的推断,并且始终操控着整个谜局的走势,而丽莎出现在自己身边竟然也另有隐情!
这华丽的布局究竟是为何产生?一场浑然不觉的命运之战,好似艺术,渐渐显露在伦敦的薄雾之上……
作者简介:
伊恩·兰金,英国著名推理小说、犯罪小说作家。1960年生于苏格兰,毕业于爱丁堡大学。他曾经做过葡萄采摘员、养猪人、收税员、酒精研究员、音响记者和朋克音乐家。
兰金很早就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27岁时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卢布斯探长推理小说《KnotsandCrosses》,现在已被翻译成22种文字,而且在美国越来越受欢迎。目前,他是英国国内首屈一指的犯罪小说作家,他的小说曾多次获得文学奖项。迄今为止,他的十七本系列作品被翻译成三十一国文字出版,兰金也早已成为英国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兰金的作品多次获奖,曾获得声望卓著的钱德勒-富布赖特推理文学奖,曾经四度获选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匕首奖,其中《黑与蓝》(BlackandBlue)荣获1997年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金匕首奖,同时获得美国推理小说作家协会爱伦坡奖提名。1999年,《死灵魂》(DeadSouls)再获金匕首奖提名;2004年,《掘墓盗尸人》(ResurrectionMen)夺得爱伦坡奖最佳小说奖;2005、2006年连续两年赢得英国国家图书奖年度犯罪惊悚小说奖。2002年,兰金因其文学贡献获得大英帝国勋章;2005年获得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颁予代表终身成就的钻石匕首奖,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钻石匕首奖得主;同年,兰金再获法国推理小说大奖、德国犯罪电影奖与苏格兰杰出人物奖,并于1999至2005年间获得四所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
兰金目前与妻子跟两个儿子住在爱丁堡,与著名作家J.K.罗琳比邻而居。在完成“哈利·波特”系列之后,J.K.罗琳开始创作侦探小说,而兰金为她的创作提供了诸多帮助伊恩·兰金,英国著名推理小说、犯罪小说作家。1960年生于苏格兰,毕业于爱丁堡大学。他曾经做过葡萄采摘员、养猪人、收税员、酒精研究员、音响记者和朋克音乐家。
兰金很早就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27岁时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卢布斯探长推理小说《KnotsandCrosses》,现在已被翻译成22种文字,而且在美国越来越受欢迎。目前,他是英国国内首屈一指的犯罪小说作家,他的小说曾多次获得文学奖项。迄今为止,他的十七本系列作品被翻译成三十一国文字出版,兰金也早已成为英国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兰金的作品多次获奖,曾获得声望卓著的钱德勒-富布赖特推理文学奖,曾经四度获选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匕首奖,其中《黑与蓝》(BlackandBlue)荣获1997年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金匕首奖,同时获得美国推理小说作家协会爱伦坡奖提名。1999年,《死灵魂》(DeadSouls)再获金匕首奖提名;2004年,《掘墓盗尸人》(ResurrectionMen)夺得爱伦坡奖最佳小说奖;2005、2006年连续两年赢得英国国家图书奖年度犯罪惊悚小说奖。2002年,兰金因其文学贡献获得大英帝国勋章;2005年获得英国犯罪小说作家协会颁予代表终身成就的钻石匕首奖,成为史上最年轻的钻石匕首奖得主;同年,兰金再获法国推理小说大奖、德国犯罪电影奖与苏格兰杰出人物奖,并于1999至2005年间获得四所大学的荣誉博士学位。
兰金目前与妻子跟两个儿子住在爱丁堡,与著名作家J.K.罗琳比邻而居。在完成“哈利·波特”系列之后,J.K.罗琳开始创作侦探小说,而兰金为她的创作提供了诸多帮助,被罗琳称作侦探小说创作上的领路人。
“兰金扯掉了爱丁堡伪善的面具,还原了它空洞的骨骼。”
——《泰晤士报》
戏谑和能量,场景、角色、人声与情绪的交织切换,正是它们让兰金如此独树一帜。他的故事就像是一条输送带,永远都在警戒状态,濒临崩溃。这是最棒的犯罪小说。”
——《华盛顿邮报》
“兰金对于小说的情节简直信手拈来。他的语言很朴素,然而他对苏格兰的犯罪阶级却有着极其宽旷的视野。他对对白的感觉就如同小折刀一般犀利。简而言之,这是一本描述上层人士的犯罪小说。”——《每日邮报》
“兰金扯掉了爱丁堡伪善的面具,还原了它空洞的骨骼。”
——《泰晤士报》
戏谑和能量,场景、角色、人声与情绪的交织切换,正是它们让兰金如此独树一帜。他的故事就像是一条输送带,永远都在警戒状态,濒临崩溃。这是最棒的犯罪小说。”
——《华盛顿邮报》
“兰金对于小说的情节简直信手拈来。他的语言很朴素,然而他对苏格兰的犯罪阶级却有着极其宽旷的视野。他对对白的感觉就如同小折刀一般犀利。简而言之,这是一本描述上层人士的犯罪小说。”——《每日邮报》
“兰金的成功没有间断。讽刺与笃定,这本小说有着相当有力而精准的叙事角度。尤为让人惊叹的是兰金将他朴实的语言发挥成了一种文学上的去漆剂,揭掉了伪装,展现了底下的丑恶现实。”——《独立周刊》
“他的小说充满了能量!他是一个浪漫的叙事者,他的语言生动和精炼,然而它的灵活性和韵律赋予了它浓厚的抒情基调,而这正是兰金自己的风格。”——《苏格兰星期日报》
“年度最佳…阴森感无处不在。但这又非常适合兰金先生,因为他在黑暗中才是最棒的。”——《纽约时报》
“他对内部警政和高层腐败的描写精确地令人毛骨悚然。这部小说传达的警示会让人如同遭遇刺骨寒风。”——《每日电讯报》
她把刀插了进去。
根据过去的经验,她感到那一瞬间再熟悉不过了。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冰冷的刀柄,明晃晃的刀片直插入喉咙,一直插到了刀柄,直到她的手也碰到了喉咙。肉碰肉。先是夹克衫,然后是羊毛衫、棉衬衫或者是T恤,然后是身体。现在这个身体只不过是个躯壳,刀子正不停地随着身体颤抖,好像一个不停嗅着味道的小兽。温热的血液覆满了刀柄和一只手。(另一只手捂着猎物的嘴,以防猎物叫出声来。)这一时刻过去了。一场会面。真动人。身体还是热的,张着口子,沾满鲜血。体内翻腾的血液喷涌出来,好像沸腾了一般。这一刻结束得很快。
可她还是觉得饿。不该这样,通常不是这样的,但是她仍旧感到很饿。她脱了几层衣服。实际上,脱了不少,或者实际上用不着脱那么多。她做的都是必须做的事,刀子再次不安地蠕动起来。她死死地闭紧双眼,她不喜欢这一段情节。她从来就没喜欢过,当时不,现在也不。但当时尤其不喜欢。
终于,她取出了自己的牙齿,将它们放在白色的腹部,直到牙齿完美地咬合在一起,然后按照惯例,她轻声低语了四个字:
“游戏而已。”
乔治·福莱特接到电话时已经是傍晚了,周日的傍晚。周日本该是他好好喘口气的日子,享受着牛排和约克郡啤酒,跷着二郎腿坐在电视机前,文件从腿上滑落。但是那一天他总有一种感觉。中午在酒馆吃饭时就有这种感觉,肚子里好像有虫子在蠕动,小小的、看不见东西的白色虫子,饥饿的虫子,他满足不了那些虫子的欲望。他知道它们的本来面目,它们自己也再清楚不过。接着酒馆里抽奖,他中了三等奖——一个三英尺高、白色和橘黄色相间的泰迪熊。在那一刻,就连那些虫子也在嘲笑他,他就知道那一天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现在可好了,电话一直响个不停,催命一样。只要打来电话通报坏消息,就等不到早晨换班那一刻。当然,他明白这个电话意味着什么。过去的几个礼拜,难道他不正是一直期待着这一刻吗?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还是有些不情愿地拿起听筒,把电话接了起来。
“我是福莱特。”
“又出现一起,长官。狼人。他又作案了。”拼搏野蛮的比赛而已。立在电视机旁边的是那只咧着嘴巴笑的酒馆战利品——泰迪熊。他要一只泰迪熊有什么鬼用?
“好吧,”他对着电话听筒说道,“告诉我地点……”
“毕竟,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雷布思笑了,冲着桌子另一端的英格兰人点点头。然后他盯着窗外,再一次假装对窗外模糊阴暗的景色感兴趣。如果这个英格兰人说过一次的话,那他就肯定说了不下十次。旅行中他几乎没说什么别的话题。而且这个英格兰人还总是悄悄地占领宝贵的空地,害得雷布思的腿没地方放。他喝了一大堆啤酒,空的啤酒罐子渐渐堆过桌子的这头,侵占了雷布思的空间,雷布思只好和一叠折得整整齐齐的报纸杂志为伴。
“请出示车票!”乘务员在车厢的另一端大声喊着。
雷布思叹着气翻出车票,自从离开爱丁堡这可是第三次查票了,他总是记不清自己把车票放哪儿了。在伯威克郡的时候他以为车票在自己的衬衫口袋里,可到头来却在哈里斯牌粗花呢外套的上衣口袋里。在达勒姆,他在外套口袋找车票,最后却在小桌子上面的那堆杂志下面找到了。现在,火车刚驶离彼得堡十分钟,车票却不知为什么跑到了长裤的后兜里。他把票拿了出来,等着列车员过来检票。
英格兰男人的车票倒是一直都在一个地方:半压在一个空啤酒罐下面。尽管雷布思已经几乎能够背出周日版报纸上面的每一个字,可他还是瞥了一眼报纸的背面。他把这份报纸放在那一摞杂志的最上面仅仅是出于恶作剧心理,看到报纸头条新闻上面加粗的黑色标题,他就感到兴奋——苏格兰人!标题下面的故事讲的是几天前在莫利菲尔德举行的加尔各答杯。那场比赛冲突不断:如果肚子经受不了撞击可不能打比赛,这种比赛是为那些心脏功能最强健,并且意志坚定的斗士们准备的。苏格兰队以13∶10的大比分获得冠军,而现在,雷布思却坐在周日傍晚的火车里,里面挤满了失望的英格兰橄榄球支持者,垂头丧气地回伦敦。
伦敦。从来就不是雷布思喜欢的地方。并不是说他经常来伦敦就不喜欢这个城市,而是因为来伦敦的经历并不令人感到愉悦。每次都是严格的公差,作为洛锡安和边境警队的代表,雷布思的一言一行都得严格守规矩。或者,像他的顶头上司简明扼要地对他说的那样:“约翰,别搞砸了。”
好吧,他会尽量做到最好。他算计着能做的事情可是不少,先不管做得是对是错,总之他会做他力所能及的。如果这意味着必须穿干净的衬衫、打体面的领带、脚蹬擦得锃亮的鞋,还有大方的夹克衫的话,那就这么办吧。
“请出示车票。”
雷布思把车票递了过去。前面头等和二等车厢之间的餐车里,从过道的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了念诗的声音,是诗人布莱克的《耶路撒冷》。雷布思对面的英格兰男人笑了。
“只是一场游戏,”他对着面前的啤酒罐子自言自语,“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五分钟后火车停靠在了国王十字车站的站台上,表上的时间是七点过一刻,雷布思时间充裕。已经有人帮他在伦敦市中心订好了酒店房间,这是伦敦警察厅的好客之道。夹克衫的口袋里有一张打印的单子,上面满是注意事项和指示,也是从伦敦这边寄过来的。雷布思并没带太多行李,因为他觉得警厅的礼节也就到这儿了,不能再派人帮他拿行李。他预计行程至多两三天,等到那个时候,他们自然就会发现,其实对于警厅所进行的调查,雷布思也帮不上什么大忙。所以雷布思只带了一个小行李箱、一个运动包和一个公文包。行李箱里有两套西服、一双换着穿的鞋、几双袜子、几条内裤,还有两件衬衫(和相配的领带)。运动包里有一个小小的洗漱用包、毛巾、两本平装小说(有一本读了一部分)、一个旅行闹钟、一架三十五毫米镜头的照相机、闪光枪和胶卷、一件T恤、折叠雨伞、墨镜、晶体管收音机、日记本、《圣经》,还有一瓶装了97片扑热息痛止疼片的小瓶子和另一瓶(用一件T恤包裹着的)上好的苏格兰麦芽威士忌。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了。公文包里放着一个笔记本、几支笔、一个私人录音机、几盘空白磁带、几盘录过的磁带、一个马尼拉纸文件袋,里面装的是伦敦警察厅文件的复印件,10英寸×8英寸的彩色照片用一个小小的活页报纸夹归置在一起。这一沓照片最上面贴着一张白色的标签,上面只写着一个词:狼人。
雷布思不慌不忙。这个夜晚——还有剩下的时光——都归他自己了。周一上午十点他要参加一个会议,但是他在首都的第一个晚上,可全凭他自己决定怎么过,他想或许自己会决定在酒店房间里打发时光。他没起身,直到其他乘客都下了车,才从行李架上将自己的运动包和公文包都拽下来。接着他走向客车厢的拉门,那头的另外一个行李架子上放着他的行李箱。将这些行李弄下了车,放在站台上,他在站台上停了停,喘口气。显然,国王十字车站和爱丁堡的韦弗利车站以及许多别的车站都不一样。空气没有那种难闻的味道,但是在雷布思看来,这儿的空气不知怎的有种被人呼进去又呼出来的用旧了的感觉。突然间他感到有些疲倦,而且鼻孔中有其他什么东西,甜甜的,可是又令人作呕。他不能确定那种味道让他想起了什么。
在车站广场,雷布思并没有直接去坐地铁,转而晃悠着进了一家书报亭。他买了一本伦敦大全,然后顺手放进了公文包。隔天一早最新一期的版本已经到货,但是他没去理会。今天是周日,可不是周一。周日可是主日,可能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把《圣经》和其他必需品一起装在了箱子里。他已经有几个礼拜没去教堂了……甚至几个月了。实际上,自从他去过帕默斯顿教堂以后就再也没去过教堂。帕默斯顿教堂可真是个好地方,阳光充足明亮,但就是离他家太远,申请去那儿有点困难。此外,那个教堂进行的都是有组织的宗教活动,他对有组织的宗教活动信任度可不高,这一阵子他比以前更加小心谨慎了。他还觉得有点饿,也许去酒店的路上应该找点什么东西吃……
他和两个亲密交谈的女士擦身而过。
“就二十分钟前我在收音机里听见的。”
“又作案了,是吧?”
“他们是这么说的。”
女人不禁抖了抖:“连想都不敢想。他们说肯定是他了吗?”
“不确定,可这不都明摆着么,你说呢?”
这话并非没有道理。这么说来,雷布思来得正是时候,整出大戏的一小部分又呈现在他的面前。另一起谋杀案,一共四起了。三个月来连续四起,他可真是挺忙的啊,他们管这个杀手叫作狼人。就在警厅警察决定管杀手叫狼人后,他们就给雷布思的头儿捎了信,说:“把你的人借给我们,看看他能不能帮上忙。”雷布思的上司,沃森高级警官把信递给了雷布思。
“最好想出点高招,约翰,”上司说道,“看样子你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然后他自己嗤笑了起来,他和雷布思一样清楚,其实他在这件案子上帮不了什么忙。但是雷布思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和这个整日坐在办公桌前的上司沉默相对。他会做他力所能及的,他会做他能够做的任何事,直到他们弄清楚他帮不上什么忙,然后送他回家。
除此之外,他真的需要借这个机会放松一下,沃森似乎也很高兴能摆脱他一阵子。
“如果没什么其他事儿的话,这倒能让咱们俩各自清静一阵子。”
高级警官沃森是阿伯丁人,他有个外号叫“农民沃森”,爱丁堡所有官阶比他低的下属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可是有一天,雷布思麦芽酒喝得有点多,在沃森本人面前直接把他的这个外号叫了出来。自从那天开始,雷布思就发现委任给自己的那些劳神费力的琐事儿、文案工作、站岗,还有要参加的培训课比原来多了。
那些培训课!沃森倒真有些幽默感。最近的一次名为“高级警官管理”的课程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灾难——全都是些心理学知识,还有如何友善地对待初级警官,如何让他们参与到其中来,如何激励他们,如何让他们感到自己与案件相关。回到警局雷布思倒真是试着去鼓励他们,让他们参与到案件中来,感到与案件紧密相关,不过仅一天而已。那一天结束的时候,一位警员笑着冲着雷布思的后背拍了一掌。
“约翰,今天活儿真是够累的啊,可是我挺享受的。”
“你他妈的把手从我背上拿开,”雷布思咆哮,“还有,别叫我约翰。”
警员嘴巴张开,“但是你说过……”他刚要说什么,但是话没说完。短暂的假期已经结束,雷布思尝试着当管理者。他感到疲倦,诅咒这该死的管理。
雷布思停了下来,站在通往地铁的楼梯上,放下他的行李箱和公文包,拉开了运动包的拉链,翻出晶体管收音机。他把收音机打开,一只手把收音机贴在耳朵上,另一只手调着台。终于,他找到了新闻公告台,他听着,其他的路人匆匆而过,有一些盯着他看,但是大部分并没留意他的举动。最后,他终于听到自己一直等着的新闻,然后关上收音机,将它扔回运动包里。现在,他解开公文包的两个搭扣,把伦敦大全翻了出来。他翻着写满街名的一页又一页,才想起来伦敦是个多么大的城市。城市大,人口又多。一千万吧,有没有?人口是苏格兰的两倍?真难想象啊,一千万个灵魂。
“一千万零一个。”雷布思自言自语,终于找到了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