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伯元 日期:2014-08-19 12:29:41
《出土法律文献丛考》重点是对秦汉简牍、楚简中的法制史料做一些梳理、辑证和考释的工作。该书的写作本意是试图在梳理已见出土简牍的基础上,结合传统的法制史史料和历史背景资料,做出综合性的考察和研究,因此《出土法律文献丛考》对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作者简介:
张伯元,男,1942年生,江苏无锡人。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主要从事古代法律文献的整理和秦汉法制史的研究,出版《出土法律文献研究》、《古书存亡史话》、《律注文献从考》等。
目录:
自序
第一章秦汉简牍与法制史(上)
第一节云梦木牍考
第二节“笞”非秦刑制考
第三节《秦始皇三十四年历谱》与地方行政
第四节秦有“辜限”之制
第五节读秦简札记
说秦“内史杂”
说“间令”
说“赘婿”
说“黔首”
释“畿”=则
“党”与“脱”
说“道毋饥人”
“龙岗木牍”析自序
第一章 秦汉简牍与法制史(上)
第一节 云梦木牍考
第二节 “笞”非秦刑制考
第三节 《秦始皇三十四年历谱》与地方行政
第四节 秦有“辜限”之制
第五节 读秦简札记
说秦“内史杂”
说“间令”
说“赘婿”
说“黔首”
释“畿”=则
“党”与“脱”
说“道毋饥人”
“龙岗木牍”析
第二章 秦汉简牍与法制史(下)
第一节 关于“九章 律”
第二节 古人堤汉律木牍考
第三节 不孝之罪辑考
第四节 读汉简杂记
说“都司空瓦”
说“别徼”
群盗“法”解说
说“通钱”
说“白徒”
“奇请它比”议
说“无任”
说“毋害都吏”
“十七”为“七十”之误
“盗律”为篇首简问题答问
第三章 包山楚简与司法
第一节 包山受期简中的错简
第二节 包山疋狱简绝对年代考
第三节 包山楚简案例举隅
一、盘舸私执倌人案
二、周氏墓地争讼案
三、臆断“越债案”
四、番家食田继承权案
第四节 “司败”考
第五节 包山楚简词语考释
说“阱门又(有)败”
释“像”
“□”与“□”
“足”与“疋”
说“竞杀”
释“□”
释“□”
说“五□”
第六节 读楚史札记
一、说“荆楚”
二、皋陶史料辑存
三、屈原“造为宪令”辨
四、庄□史料辑存
第四章 出土法律史料辑考
第一节 《李法》史料辑存
第二节 “法”的再认识
第三节 读铜器铭文札记
一、□□裁判词解析
二、试释“僻”及从“□”的字
三、晋姜鼎铭
四、商鞅量汇考
第四节 古文释例
说“□”
说“□”、
说“病疽”
“二字误为一字例”析
从“既”得声的字
与“□”相关字
第五节 贾谊《脯赋》所引《□冠子世兵》异文考
本书主要征引书目显示部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