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故事就发生在生满血橙的南欧。一对中年夫妻来到荒凉偏远的海滨小镇,栖身在破败的别墅里。丈夫西里尔是一个高大强壮的男子,仪表堂堂,性情温和;妻子菲奥娜是一个富有个性的女人,热情、张扬,有着牧神一般的气质。很显然,他们来自文明社会,与矮小猥琐甚至有些不开化的当地人自然显得格格不入。那么他们为何要来到这里呢?也许,他们是来度假的,因为两人喜爱冒险,对蛮荒之地充满了探索的兴趣。也许,他们是来避世的,因为这对夫妻对爱情和婚姻的观点颇有些离经叛道,为世俗所不容。他们曾经与无数对夫妻或恋人交换伴侣,两人甚至互相鼓励,乐此不疲。理所当然的,他们被主流社会所排斥;理所当然的,他们会寻找一片世外的乐土,以免受那些满含责难的视线的侵扰。
来到这座鲜有外人涉足的小镇,夫妻二人原本可以度过一段平静的生活。然而,一次意外打乱了这种平静。休和凯瑟琳,另一对来自文明世界的夫妻,因为这次意外而在小镇停驻。与西里尔和菲奥娜不同,休和凯瑟琳一直过着正统的家庭生活,他们有三个孩子,随行还养有一条狗。在漫长而沉闷的婚姻中,他们学会了忍耐,学会了压抑,他们更无从想象这次海滨之旅会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冲击。
西里尔和菲奥娜一向无法忍受一成不变的婚姻生活,他们自然而然地向另一对夫妻伸出了诱惑之手。在他们看来,生活本该如此丰富多彩,爱情也本该如此自由奔放,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就无需承担道德的压力。而休和凯瑟琳呢?虽然他们对这种诱惑充满了好奇和向往,也许他们的内心深处早就渴望着变化。可是,几十年来的传统道德观绝非一朝便可扭转,于是他们在放纵中自责,在欢愉中痛苦,在叛逆中挣扎。对爱情的追求,对家庭的忠诚,就像一根越拧越紧的弦,终于不可避免地绷断了。
在这场以婚姻和爱情为赌注的冒险中,与激情四溢、总是主动采取行动的妻子不同,西里尔是个沉稳、酷爱思考的男人。他对婚姻和爱情有着独到的理解,一向以“爱神的歌者”自居。在他看来,对爱情的忠诚就是忠于内心的感觉,而不是忠于自己的配偶;在他看来,婚姻是一个人的归属,但绝不应该成为禁锢。在探寻自由爱情的道路上,他经历过挫折,经历过伤害,却从不肯停止追求的脚步。西里尔只有一个知己,就是妻子菲奥娜。他们是真心相爱的,以他们自己的方式。但他们恰恰忘记了去思考这种方式是否适合他人。于是,悲剧在快乐中酿就,他们的世界轰然崩塌……
约翰·霍克斯(1925-1998),美国著名先锋派和后现代主义作家,美国艺术文学院院士,古根海姆学者奖(1962)、埃特兰格尔奖(1973)和法国美第斯奖(1986)得主。1925年,约翰·霍克斯出生于康涅狄格州,1943年由柏丽高中进入哈佛大学,1949年获得艺术学学士学位,期间曾出版诗集《堕落的庄园》。由哈佛毕业后,霍克斯分别任教于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和布朗大学。
约翰·霍克斯是一位多产的作家,他一生创作了十八部小说,其中包括《血橙》、《食人者》、《疾速旅程》、《激情的画者》和《血与皮肤的幽默》等,1966年他还创作了戏剧《无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