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恋爱权的丧失 日期:2013-06-04 11:38:27
恋爱权的丧失
王晓华
人生永是悖论;年龄的增长意味着你的生命历程长了,同时又意味着你可以经历的生命过程短了。得到的过程就是丧失的过程。人到中年,得到的东西大都比青年时代多:家庭,金钱,事业,包括性在内的各种体验,但他也失去了许多——比如,对世界发嗲的权力。儿童乃至青年对世界发嗲,是可爱,成年人如此做,是可笑。当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你不能这样做,但是你至少要尊重别人的感受权吧——无论如何,让人感到恶心,影响别人的食欲,是不道德的行为。所以,压制自己的激情是中年人的分内事,也是世界对他
的无声命令。该得到的未必已经得到,不该得到的必须放弃:这就是中年人的生活。 在中年人丧失的诸多权力中,我觉得恋爱权的丧失是较重大的一种。
从表面上看,没有谁规定中年人不能谈恋爱,有些中年人还分外讨异性喜欢呢?——有多少女人梦见自己嫁给了比尔·盖茨,又有多少女人把克林顿当做自己的梦中情人?可是这毕竟是例外——有多少中年人如克林顿般权盖四海,又有多少中年人可以像比尔·盖茨那样宣称花钱是比挣钱更艰难的事业?少而又少。他们在中年以后有权力谈恋爱绝不意味着你也可以东施效颦(骗子、流氓、艺术家除外)。历史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伟大中年人的恋爱史和普通中年人的禁欲史。决定这一切的是处境:比尔·盖茨每月可以与情人约会几次,是因为他的零花钱比小国的财政还多,他买得起的房子足以安顿全美国的流浪汉;克林顿能够把自己的雄性分泌物潇洒地留在莱文斯基们的裙子上,是由于他是美国总统,而大家都像美国总统一样生活是不可能的——除非每个人的细胞都变成他的国民,选举他为国王。普通中年人恐怕在梦中也不敢把自己同上述二位大人物相提并论:有限的存款,固定的住所,沉重的家庭负担都注定了你只能在道德操守上比比尔·盖茨优秀10倍,比克林顿纯洁100倍。也许你会说:我宁肯不要这道德的桂冠,也要为普通中年人夺回恋爱权。不行,绝对不行!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年人,你只有权力戴着道德的桂冠过枯燥无味的生活,而不能以流氓的名义获取多余的享受。道理很简单:全世界所有的中年人都戴着道德的桂冠并循规蹈矩地生活会使这个世界安稳和美好,而全世界的中年人都想获得多余的情感享受,则会出大乱子。从这个角度讲,恋爱是青年人和极少数中年人的事业,大多数中年人还是不越雷池为好。要是心理不平衡,可以读读中学课本上的寓言:乞丐一无所有,却比国王还快乐。
不过,生活大体上是公平的:大多数中年人没有恋爱的权力是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已经恋爱过了。这世界上除了国王、艺术家、流氓、骗子以外,几乎没人有多次恋爱的权力和能力,但大多数人无国王之权力和财富,无艺术家之风度和疯度,无流氓之与世界捣乱的毅力,无骗子之说谎的智慧,所以,也只能作个本分人了。
有些模范丈夫或优秀妻子可能已被我的谬论惹火了:既然已经爱过了,就应该活到老爱到老嘛!至于恋爱的对象也不必满世界地乱找,孩子他爸孩子他妈不是随爱随到吗?与自己的妻子或丈夫谈恋爱是个好主意,既可以降低犯罪率,又可以充分地利用人口资源,其善莫大焉!可是有多少诚实的中年人——尤其是中年男人——认为这建议可行呢?一个人可能永远爱自己的祖国,却很少能终生爱自己的配偶。为什么?爱自己的祖国绝不意味着你终生只吃一道菜,可终生爱自己的配偶却等于只能享用上帝分配给你的两性套餐。就算每天都吃龙虾和燕窝,也会吃厌的。爱情与其他爱不同。它追求新奇性。一生只爱一个人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但这种爱不是恋爱(如父母对后代的爱)。恋爱中的人是敏感的,对差别的意识要远远强于不在恋爱中的人。某个中年女人换了香水牌子,首先发现的肯定是她的情人,而不是她的丈夫——她的丈夫认为今天的她与昨天的她没有什么不同,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老婆每天都是旧的;她的情人则正醉心于发现她的变化,她对他来说是个有太多秘密需要发现的新大陆。一旦她不变了,固定为会呼吸的蜡像,她的情人就会结束自己探索的历程而逃之夭夭了。人的一生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也不能两次以恋爱的方式爱上同一个人。所以,善于恋爱的坏人只会为新情人的到来而欢笑,而不会为旧情人的离去而哭泣。爱情就是对于差别的追求,它几乎总是转瞬即逝的。不少蹩脚的婚姻可以维持一生,但再完美的爱情也难以持久。因此,你可以与自己的老公或老婆过一辈子,却不能与他或她谈一辈子恋爱。这倒不是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是说婚姻与爱情是两码事:婚姻造就的是一个小小的共同体,让两个不同性别的人合力繁殖后代、发展家庭经济、抵御外来侵略、维护社会稳定,而爱情则是由新事物激发出来的颤栗的感觉——如果你的妻子或丈夫永远让你这样颤栗,你恐怕是不会长寿的。
在婚姻之外寻找恋爱的对象是大多数想谈恋爱的中年人的梦想。可是——婚外恋——多难听的一个词呀!只有西门庆或潘金莲那样的狗男女才搞婚外恋呢!这话由你的嘴言不由衷地说出,声源却是社会。凡夫俗女的神圣功能是维持社会稳定,而不是到了中年还不断享受激情。恋爱是心灵和肉体的地震,未婚的年轻人身体强壮且社会关系单纯,震一震没关系。少数极其富有或拥有权力的中年人,也可以不在乎地震造成的损失。但大多数中年人既已经被婚姻的城堡所监禁,又能力有限,再地震,那城堡的倒塌可要造成了不得的损失。青年人谈恋爱是喜剧,中年人再恋爱则至多是悲喜剧(包括比尔·盖茨和克林顿们——他们也只能偷偷地获取多余的爱情,做爱情国度中的小偷或大偷,有时还要痛哭流涕地忏悔一番);恋爱中的青年人是天使,恋爱中的中年人基本上是魔鬼(极少数中年才初恋的处男和处女除外)。你要是常看《法制纵横》之类的节目,就可以把自己的觉悟提高到这个档次上:提倡中年人谈恋爱就像提倡地震、海啸、战争一样可怕。
当然,你可以说,我豁出去了:地震就地震吧,战争也未必是坏事,魔鬼有时也挺可爱的;我已经自愿加入恋爱敢死队,冒着与社会为敌、被社会通缉、遭社会制裁的危险寻找爱的恐惧和颤栗。可是,激情并不等于拥有:你兴致勃勃地向全世界袒露了一个普通中年人的野心,但世界很可能对你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触而不觉——你发现自己是个无人喝采、无人应战、无人接纳的挑战者,一个微不足道的坏蛋。不但好人们普遍认为你坏不到哪里,少数坏人为了独享坏人的优越性也不愿承认你是他们的同道。就像青年足球赛不允许中年人参加一样,你已经被排除在激情的国度之外了。你可以向全世界怒吼:我是坏人,我不遵守游戏规则!吼吧,跳吧,发疯吧——这世界早已经把你当作无声、无色、无嗅的存在而忽略了。想当坏人并不意味着你有能力成为坏人:坏人是社会中的少数种族,是由特殊材料制造的,大多数人命里注定坏不到哪里去——作为一个平庸的中年人,你成为合格的坏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有一天你终于发现自己成了敢于当众非法恋爱的坏人,那么,你十有八九是在做梦(而且是白日梦)。
恋爱权的丧失是成为中年人的正常标志。只有极少数人才有权拒绝它(如
德国大文豪歌德和法国大哲学家萨特一生都在谈恋爱),但其中几乎肯定不包括你和我。绝大多数中年人经历了许多意味着他已经丧失了许多再经历什么的权力。这是社会维持公正的一种方式,也是生命避免过早毁灭的必要策略。如果你不愿意接受这一切,就在梦中成为流氓或艺术家吧! 王晓华,男,1962年8月出生,文学博士,文化批评家,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副教授。从事文化、戏剧、哲学研究,发表论文多篇,致力于建立个人性的学术体系。1997年春季因所撰写的专栏《对大众文化的案例性批判》而应邀到中央电视台制作节目。2000年3月赴香港中文大学举办个人学术讲座。